李龙基未婚妻王青霞 承认使用虚假文书等5罪 入狱25个月
艺人李龙基的36岁未婚妻王青霞(Chris)涉使用虚假的航空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入境处内地优才计划,并在逾期居港期间,受雇柯士甸学校。王被控逾期居留、使用虚假文书等7罪,案件今(19日)在沙田法院提讯,王承认其中5罪,余下两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判她入狱25个月。
王青霞今头束马尾,身穿粉红上衣及米色西装应讯,聆讯期间不时凝望李龙基;李龙基亦身穿粉红上衣到庭旁听。二人在庭上均不时用纸巾拭泪。李龙基判刑后离开法院,未有停下脚步回答记者问题。问及王的刑期是否预期之内,李突然低头痛哭,并说:“可唔可以俾我行?”他又指不会考虑上诉,但一定会等到王出狱,强调:“你哋放心,我一定会娶佢。”
官指逾期逗留况猖獗要严惩
陈官判刑前提到,逾期逗留情况十分猖獗,沙田法院以往已处理过不少同类案件,又指国内拥有庞大市场可予居民签证来港,倘若执法机构不作检控,便会吸引更多人持双程证来港工作及逾期逗留,影响港人“饭碗”,故须处以严苛量刑,强调法庭对来自国内甚或东南亚的逾期逗留人士均一视同仁。
控罪指王曾虚报有硕士学位及在柯士甸学校工作
被告王青霞(36岁)被控7罪,包括2项违反逗留条件、1项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 、1项使用虚假文书、1项管有虚假文书、1项向根据或为执行入境条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申述,以及1项在香港入境时对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罪。根据控罪,王涉虚报有硕士学位,并涉违反逗留条件,在港期间于柯士甸学校工作,此外她逾期留港约3年时,涉向入境处人员讹称数天前才从港珠大桥入境。
王主要承认违反逗留条件及使用假文书等5罪
王今承认其中5罪,包括违反逗留条件、使用虚假文书、向根据或为执行入境条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申述、在香港入境时对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
官要求看3张虚假证书
辩方律师庭上指,采纳求情书面陈词,没有口头补充。裁判官要求索阅本案涉及的3张虚假证书副本,并指该3张证书分别指王已完成Pacifix States Aviation的“私人机师课程”、“仪表飞行课程”等。
辩方认为监禁9月属恰当量刑
辩方指该些证书质素粗糙,没有经过精密设计,又指案情显示入境处曾两度要求王就优才计划的申请补交资料,说明了处方审核严谨,王未有理会处方要求,可见她作申请时未经深思熟虑,误以为拥有专业技能便可申请优才计划,并指判王监禁9个月属恰当量刑。
认为王经过精心计划
不过裁判官认为,单看证书副本,似乎难分真假,而且证书有一定复杂程度,王必然是掌握背景资料才可复制副本,显然经过精心计划。裁判官又指,违反逗留条件的情况猖獗,法庭会沿用一贯量刑原则处理王的案件。
李的多名朋友有写求情信
辩方最后补充说,王获李龙基的多名友人写信求情,这些朋友多是透过慈善活动认识王,有机会观察王的为人,而非流于表面的描述,他们都赞王有善心及乐于助人。
裁判官拒应辩方要求只判王入狱9个月,考虑到王认罪、控罪性质及案情,决定判囚25个月。
案件编号:STCC6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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