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景邨夺命意外│清洁工之死反映房署工程漏洞 7屋邨被发停槽令

撰文: 吕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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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巡查11年来发生过堕槽意外的屋邨,揭发长安邨及山景邨在2010年大元邨夺命意外后,没有跟从死因裁判官报告改细槽口设计,怀疑违例。而长安邨及山景邨均是出售屋邨,设施改善由法团负责,成为房屋署改善垃圾槽设计工程的一大漏洞。房屋署回复查询时表示,山景邨与私人物业无异,法团须负责屋邨的管理、维修保养及改善、优化屋邨设施等。
有关注团体表示,山景邨的意外,反映房署改善垃圾槽工程未有涵盖出售公屋及居屋,房署身为业主之一,在监督工程上责无旁贷。至于劳工处在山景邨意外后,派员巡查全港多条屋邨,并向7条屋邨包括山景邨发出“停槽令”,直至涉事屋邨改善垃圾槽问题后,才可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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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发生大元邨夺命堕槽意外后,房屋署即时巡查及进行屋邨改善垃圾槽工程。可是,香港01揭发长安邨及山景邨到目前仍然没有改细槽口尺寸,怀疑违反槽口尺寸不能大于350毫米乘250毫米的法例。房屋署回复查询时表示,山景邨是房委会在“租者置其屋计划”下出售单位的屋邨,并于05年成立法团,法团已接管屋邨的管理权责,与私人物业无异,法团须负责屋邨的管理、维修保养及改善、优化屋邨设施等。至于房委会辖下的公共租住屋邨,房委会与政府部门及业界一直保持沟通,包括参考屋宇署在这方面的有关建议,并因应个别屋邨的实际环境及限制,不断优化楼宇各方面的设计,其中包括垃圾房及其装备的设计,而就有类似垃圾槽设计的公共租住屋邨,房委会经2010年巡查后,于2011年开始进行优化垃圾槽的工程,相关工程已完成。

劳工署回复查询时表示,处方负责执行《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 及其附属规例,以保障雇员的职业安全及健康。处方一直跟进使用垃圾槽的工作安全,不时派员到有关工作地点进行突击巡查,敦促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及清洁服务承办商等持责者,必须注意垃圾槽的设计及构造安全,并提供及实施安全工作系统,防止意外发生。

劳工处向7条屋邨发“停槽令” 包括山景邨

就2021年1月屯门山景邨发生清洁工人堕进大厦垃圾槽的致命工作意外,劳工处已即时派员到意外现场展开调查,并向有关雇主及屋邨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使用该屋邨内的垃圾槽进行运送垃圾工作,直至信纳他们已采取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恢复使用该等垃圾槽。处方正进行调查,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若发现有违例事项会依法处理。发生上述意外后,处方已进行新一轮特别针对垃圾槽安全的查执法行动,派员巡查全港多条屋邨。截至2021年1月29日,就未符合标准的垃圾槽,处方已向7条屋邨有关持责者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以保障受雇进行涉及使用垃圾槽人士(如清洁工人)的工作安全。有关执法行动目前仍然进行,行动预计于农历新年前完成。处方又表示,由于有关巡查涉及劳工处的执法行动部署,故不宜公开有关屋邨的名称。

屯门区议员黄丹晴表示,劳工处已向山景邨清洁及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要求停止使用垃圾槽运送垃圾,管理处通告表示会以升降机运送垃圾,其后清洁升降机。(资料图片/陈诺希摄)

北区区议员陈旭明透露,祥华邨是其中一条被劳工处巡查的屋邨,处方发现其中4幢楼的收细槽口工序仍需改善,故对该4幢楼宇发出停槽命令,由上月29日起暂时停用垃圾槽,改以升降机运送垃圾,直至修改完成为止。屯门区议员黄丹晴亦证实,劳工处已向山景邨清洁及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要求停止使用垃圾槽运送垃圾,管理处通告表示会以升降机运送垃圾,其后清洁升降机。

关注团体:房署仍持有50%业权 监督工程责无旁贷

关注清洁工权益的艺术家程展纬近日到多区屋苑量度垃圾槽口尺寸,调查是否有屋苑的垃圾槽口不符法例规定。对于近年悲剧一再发生,他认为是房屋署没有跟足死因裁判官报告建议,检讨同类型的垃圾槽设计,如垃圾槽口尺寸不大于法例规定的350毫米乘250毫米,“根本冇可能跌个人落去”。

清洁工人职工会则认为,不少私人屋苑已长期使用大垃圾桶收集楼层垃圾,并以升降机运送,避免通槽而出现的意外。虽然房屋署在2010年大元邨的意外后曾通过改善槽口工程,但2017年的锦泰苑及今年山景邨的意外反映改善工程未有涵盖租置计划屋邨及居屋的漏洞,虽然租置计划屋邨及居屋已成立法团,但房委会仍持有一半业权,有责任监督及跟进工程,促请房署考虑参考强制验窗计划,由屋宇署发出法定通知,要求法团检查及进行工程,尽快检查全港公屋、出售公屋及居屋的槽口,确保所有槽口均完成收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