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汉轮椅出行卡门槛易跌倒 房署派金属斜台太重成无用之物

撰文: 黄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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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雄今年53岁,他5年前中风,自此下半生便与轮椅为伴。尽管难以迈步走路,他仍坚持每日两次外出,但难题是:他无法靠一己之力,把轮椅推出家中门槛。去年有两次,他试过推轮椅时整个人跌倒在地,花了近半小时,才勉强把自己支撑起来。
他与妻女同住在调景岭一公共屋邨单位,房屋署过去一直会向残疾人士派发金属斜台,方便轮椅出入家门。但斜台重约5公斤,残疾人士根本难以独自拿起。有团体六年来要求房署更换斜台物,可是均不得要领。还未来得及踏出家门一步,已有重重阻挠,为残疾人士打造无障碍环境,是否只沦为口号?
摄影:黄舒慧

李国雄今年53岁,与妻女住在调景岭一公屋单位。(黄舒慧摄)

李国雄以前当过10年水电工,也做过货车司机送货。5年前,他在车辆熙来攘往的旺角道上如常地开车,突然眼前一黑失去知觉,“幸好来得及停车,不然撞死人”。他晕倒被送入院,做了个大手术,把脑内的血抽走,醒来的时候,他的世界变得截然不同:左半身瘫痪,从此只能待在家,再也无法工作,“电线也提不起,怕电亲自己。”

经物理治疗后,李国雄仍提不起左手,只能勉强走路,“走不了5分钟就要坐,冇气。”坐上轮椅后,他仍习惯一日外出两次,到楼下买生活用品,或者兜个圈,不过身边环境却成为他的障碍。

一提起轮椅,李国雄便忍不住责怪自己,“买错了,买了这辆重的,我自己无法提起轮椅。”(黄舒慧摄)

单位门槛成障碍 推轮椅外出曾跌倒两次

对李国雄来说,单位大门的门槛是他一直过不去的难关。他的轮椅重30公斤,他独自一人无法提起辆椅经过门槛,多数要靠女儿或妻子帮忙提起轮椅,才能外出。那家中无人时怎办?“我得单手可以使力,就一边用拐杖撑住,另一边夹硬推,推到好辛苦,超辛苦。”

每次外出,他都要提前30分钟作准备:一边气喘吁吁把轮椅提起来,推出门外,再慢慢走到轮椅前坐下。但不是每次推轮椅都顺利,他记得上年曾在推轮椅时,试过两次整个人跌倒在地,他花了约30分钟,用单手慢慢靠着梳化吃力地爬起来。他大力一下摇头,语气满是无奈:“我好怕跌低,一跌低可以好大获。”

李国雄无法靠一己之力,把轮椅推出家中门槛。(黄舒慧摄)
“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用过那块板。”
轮椅人士李国雄

房署派金属斜台 无法独自提起成鸡肋?

半年前,李国雄获房署派发一块以金属制成的活动式斜台,用作连接门槛及走廊,每次出门时放在门口,让轮椅自行上落。但斜台重约5公斤,健全人士拿起放下均有难度,而残疾人士根本难以拎起沉甸甸的一块金属板,“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用过那块板。”李国雄说。

除了金属斜台太重无法拿起外,公屋单位大门上方通常设有一个气鼓,会自动为大门关门,李国雄一人推起轮椅时,根本无法兼顾。(黄舒慧摄)

住宅单位外的公众走廊属大厦逃生通道,根据现行消防条例,不容许有任何障碍物(包括“固定式”斜台),以免构成危险,故房委会一般会为残疾人士安装活动式斜台,方便有需要时使用。

2014年,服务残疾人士的自强协会曾经要求房屋署更换活动斜台物料,方便用家搬动,当时房屋署曾答应会考虑,可是6年过去,至今斜台一事仍渺无音讯。自强协会项目主任(注册社工)叶伟强为残疾人士跟进住屋需求多年,他认为多年来房署仍未改善物料的问题很不合理,“派一样无用之物给残疾人士,整件事并不是从残疾人士角度出发。”

自强协会项目主任(注册社工)叶伟强为残疾人士跟进住屋需求多年。(黄舒慧摄)

斜台需朝桁晚拆 否则违消防条例

叶伟强说,过去亦得悉有会员因搬动斜台时弄伤腰背,那将斜台长期放在门口又是否可行?答案是不。根据房署规定,住宅单位外的公众走廊属大厦逃生通道,根据现行消防条例,不容许有任何障碍物(包括“固定式”斜台),以免构成危险。

在自强协会当义工,以及本身是职业治疗师的Maggy Ng,过去多年曾为残疾人士改装家居。她说,曾接触一名独居残疾人士,若要他经常弯腰拿起斜台,对其腰部会造成影响,“这种朝桁晚拆斜台的方式,对他来说完全不可行,没人扶是十分危险,更何况是身体有障碍的人。”她补充,以前曾有非牟利机构资助轮椅使用者在单位内外兴建电动斜台,省却搬动工夫之余,亦不会触犯防火条例,但估计房署不太可能承担起这笔费用。

为轮椅使用者打造无障碍环境,是否只能沦为口号?(张浩维摄)
一名伤残人士之所以出现残疾,不止是因为身体上的残疾,更多是因为社会没有合适环境,令他们出现残疾。
自强协会项目主任(注册社工)叶伟强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九条列明,公约缔约国须确认所有残疾人享有在社区中生活的平等权利以及与其他人同等的选择,以便利残疾人享有这项权利以及充分融入和参与社区。叶伟强认为,当中公约提到的权利,其实包含了出门的权利,“房署向残疾人士派发一块斜台,行政上似乎解决了他们出门的困难,但其实困难仍然存在,并很可能会阻碍了他们出门,或者会有人因为这样而不愿出门。”

“我们最不想见到的,是因为欠缺基础设施,而阻碍了残疾人士最基本的无障碍权利。一名伤残人士之所以出现残疾,不止是因为身体上的残疾,更多是因为社会没有合适环境,令他们出现残疾。公共房屋除了让残疾人士享有资源及权利外,在室内设计、无障碍设施及配套等,亦要照顾他们的需要,才能对应上述所讲的权利。”叶伟强说。

目前居住在房委会辖下公共租住屋邨而需依靠轮椅活动的残疾人士约有3,700人。(龚嘉盛摄)

无障碍环境沦口号?出门已是大挑战

叶伟强表示,社交生活及外出的活动空间对残疾人士来说尤其重要,“如果照顾者及被照顾者两者长期困在一个空间,大家有机会出现的磨擦多了。”近几年间,政府大力推行社区照顾,叶伟强说,若要实行社区照顾,基础设施上一定要相对投放资源,“不然的话,近期有照顾者压力爆煲,其实亦只是等于都了一个计时炸弹在社区。希望有基本的配套,允许残疾人士自主出入门口,他们有社交生活,都会比较乐观正面。”

房署回复查询时指,在考量斜台的坚固程度、耐久性、轮𫐎及使用者的总重量等前提下,房委会一般会为残疾人士安装“金属”活动式斜台。房署又补充,房委会会不时探讨采用其他物料的可行性。

得物无所用,也并非李国雄所期望的。他目前靠低额伤残津贴过活,无法工作,终日只留在家,可是他也想去多看看外面的世界。问他,如果能有块方便出入的斜板,生活会有什么不同吗?“如果有个可以用的斜台,我应该会多点外出。”他坐在梳化上,望着天花板,把愿望说得轻描淡写,“也不是去什么远的地方,去去坑口、宝琳。我好钟意出街,看看不同地方,吸收不同资讯。”

李国雄多数的活动范围只是在屋邨内,但他说自己也想去多看看外面的世界。(黄舒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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