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祥记清盘|被拖6000万三地盘未完成 二判生意失九成:我都失业
有44年历史、由冯祥创立的老牌承建商冯祥记周五(1日)突然宣告破产并进入清盘程序,即日起遣散所有员工,建造业总工会除了收到工友求助,也称有不少二、三判公司被拖数。被拖数逾6000万元的二判、负责人陈先生(化名)表示,拖欠款项涉及至少10个地盘,当中有三个尚未完工,希望稍后可以接触到业主,能完成相关工程,既保住工人工作,也保住自身声誉。
他又表示,至今仍感到震惊及失望,并提到农历新年前冯祥记亦举办年度晚宴,他原本预期今年冯祥记会慢慢找清欠款,没料到晚宴后一个月不到,冯祥记突然清盘。他续指,其公司与冯祥记合作30年,逾九成工程承接自对方,现时不止损失6000万元,其公司也失去绝大部份生意,他叹道:“我基本上都系失业。”
承建商冯祥记突然宣告破产并进入清盘程序,即日起遣散所有员工,有员工被拖欠薪金,也有二、三判公司被拖欠工程费及保证金。
合作30年 引冯祥记称:未收亿元街数 不会结业
其中二判陈先生(化名)表示,自其父亲与冯祥记合作开始,至今已有30年。他坦言,现时仍然感到震惊及非常失望,又称虽然事前已留意到一些客观证据,反映冯祥记经营有困难,例如拖员工薪金,迟7日或14日出粮时有发生,又有些员工在工作期间代支的款项迟迟未能取回等,惟冯祥记一直向外表示,在外间有达亿元的“街数”未收,声称不会结业,加上冯祥记老板曾任地产建设商会副主席,如同“行内大判代表”,因而相信对方。
陈先生又提到,今年农历新年前,冯祥记亦举办年度晚宴,很多判头均有出席,他原本预计冯祥记今年会慢慢找清工程费,“都搞得好开心,大家无预计过食完餐饭,隔多唔够一个月就清盘,或者佢(冯祥记)2月29号地盘都开紧工,写字楼都正常运作,个个都做紧嘢,所以无预计过佢清盘。”
拖欠逾6000万元 般咸道、吉席街、浸会大学项目未完成
现时被拖欠的逾6000万元,涉及至少10个地盘,当中有些已完成,包括九龙湾常悦道21号、佐敦德兴街2号、湾仔庄士敦道206至212号、青衣荟蓝等项目,大多亦已入伙。其中青衣荟蓝的项目,拖欠款项达1,200至1,300万元。
陈先生续指,未完成的也有三个,包括西半山般咸道24至30号、坚尼地城吉席街93至95号、香港浸会大学内的项目,涉及逾百个伙记。他特别提到,这班工人为承接相关工作,推掉原本的工作邀约,现时等同“即时失业”,要再找到工作也不容易。他希望稍后可以接触到业主,能完成相关工程,既保住工人工作,也保住自身声誉。
九成工程承接自冯祥记 叹现时等同失业
除了被拖欠的逾6000万元,陈先生也表示,其公司逾九成工程承接自冯祥记,意味其公司失去绝大部份生意,担心长久下去经济会出现压力,“我基本上都系失业。”陈先生说,稍后会联络清盘人,填写申请表格及交文件申索,月底也会参与相关会议。但他估计,完成整个过程或不止一年半载,而且按还款优先顺序,判头后于工人及银行,对未来能取回多少金额不感乐观。
陈先生称,现时已无法联络到冯祥记的老板,只能找到管理层,但据他所知,事出突然,很多管理层并不清楚情况,亦被拖欠薪金,“佢哋都好头痕,我阿爸跟佢(冯祥记)做30年,佢哋管理层都跟佢做30年,CEO都跟咗30年,其他管理层都十年八载,个个都好麻烦。”
找数畀唔足累积六年逾半亿 大判二判间无合约
问到为何欠款会高达6000万元,陈先生则解释,这笔金额是近五、六年累积而来,除工程费外,还有项目完工后获发的保证金。陈先生指,以往每月都会向冯祥记递交粮单,冯祥记每月都会支付,但每次都“畀唔足”,“但我见佢(冯祥记)一直有地盘开工,佢又一直有畀(钱)。”所以每次他只是提醒冯祥记“快快趣趣找埋啲数”,没料到最后会累积到6,000万元。
他又提到,一年半前,有几个已埋数的工程需要找数,总额约1,800万元,冯祥记的老板曾给予他数张支票,惟在入数前,又会著他暂缓,转而支付其他工程项目的费用。陈先生说,作为二判,对于大判如何支付费用,并无太多“议价”能力,“我系唔清楚佢哋啲资金点样调来调去。”他又指,大判及二判合作,有时更不一定有合约,“𠵱家就知无签合约佢走数系好麻烦。”
去年11月发展局提交予立法会的《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草案,以改善建造业的付款情况,及引入一套迅速解决付款争议的机制,借此改善建造业供应链上各持份者的现金流问题。
草案涵盖所有政府、指定法定及公共机构或企业,所采购的建造工程、相关服务及材料,以及机械供应等合约,前者主合约金额指定金额门槛为不少于500万元、后者则为50万元。草案亦提到会对一些不公平的付款条款作出规范,并建议引入审裁机制。
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未必万全 冀业主参与监督
陈先生则指,很多时候大判会突然找二判开工,例如中标后,便打电话著二判数日后去地盘开工,“莫讲话我同佢嘅合约,可能佢同上家合约都未必即时签到。”他又指,大判与发展商可能要等开工后三四个月始签订合约,大判其后才会再处理与二判的合约,“呢三四个月嘅时间差,我自己嘅支出,可能积积埋埋已经过千万(元)。”他坦言,虽然条例不会完全无帮助,但短期内难改善行内付款情况的问题。
他续指,在政府工程下,大判有责任确保二判准时出粮予工人,期望业主或发展商也可以监督大判按时支付工程费予二判,“咁或者多啲保障。”他最后也补充,市建局的观塘自由空间项目也是由冯祥记承办,并交由其公司完成,惟至今“一蚊都未收到”,期望市建局可主动承担,支付拖欠的工程费,也借此鼓励其他私人发展商或业主以同一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