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开放至各行业 通讯办吁不同公司按需参与

撰文: 郭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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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今日(21日)公布,“短讯发送人登记制”(登记制)已开放予各行业加入,以进一步助市民识别短讯发送人身份,打击诈骗。通讯办呼吁有意加入登记制的公司、机构,可到通讯办网站查阅详情,并填妥申请表格、将所需资料交回通讯办。

通讯办称,一直与警方及电讯商紧密联系,会从电讯服务角度协助打击电话及短讯诈骗。通讯办又指,登记制自去年12月28日实施,现进一步开放登记制,欢迎需要透过短讯与客户沟通的公司和公私营机构参与。

通讯办发言人又表示,在登记制下,只有已登记作“已获认证的发送人”之公司、机构,才可使用其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发送人名称”,向市民发出短讯。而电讯网络则会拦截所有非由上述发送人所发送的“#”号短讯;以令市民可轻易识别短讯是否得到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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