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付13万会计师费免再破产 庭外叹每月20万生活费不够用
撰文: 伍凯莹
出版:更新:
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去年4月破产令届满后,又因被指拖欠约13万元债务,被两名会计师申请破产。高院今(19日)开庭处理破产案,会计师代表称梅妈已还钱,撤销破产呈请。梅妈庭外抱怨每月20万元生活费不够用:“屋租、工人费全部队晒畀我,派咗呢啲钱仲有几多?”但当记者追问她每月剩下多少钱花费时,梅妈则称每月都有9万元。
根据早前政府公布的统计,港人个人每月入息中位数只有1.5万元,即只有梅妈扣除基本支出后使费的六分一。
梅妈2012年被颁令破产,由两名会计师担任财产信托人,熬到去年终于解除破产令,今年3月又因拖欠约13万港元费用,遭两名会计师申请破产,银行帐户亦遭冻结。高院今开庭审理,呈请人庭上确认梅妈已“找数”,可以撤销破产呈请,梅妈需支付破产管理署4100元。
梅妈自爆扣除开支每月仍有9万元可用
免受破产之苦,记者问梅妈有否“松一口气”,她理直气壮地说:“佢点样再话我破产先!我唔系冇钱畀佢架。”梅妈为女儿梅艳芳的遗产打了10年官司,自称仍欠16万多元讼费,庭外批评追钱的人“呢个够毐,毐蛇都冇咁毐”,又抱怨道:“畀1900几万刘培基,到宜家我叫佢计数出来,先话畀咗刘培基,为乜野啊?”批评刘没有白纸黑字,“乜野都话阿梅话”,更激动地说:“叫阿梅上来,叫阿梅上来同你讲啰!”
梅妈又抱怨虽然每月有20万元生活费,但扣除生活开支所余无几:“咁你话啊,啲屋租、工人费全部队晒俾我,派咗呢啲钱仲有几多?”,外人常以为她每月收20万元仍不够,但她称根本没有20万元。记者便追问她扣除开支后,仍有多少钱?梅妈才回答仍有9万几元。
案件编号:HCB 154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