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大火一周年】违规犹存 最少三宗罪 职员坦言随时钉契
夺去两名消防人员生命的牛头角迷你仓四级火,距今已近1年,政府虽在事后跨部门巡查全港迷你仓,但《香港01》记者早前以顾客身份到多间迷你仓视察,发现不少迷你仓仍涉存违规,最少3宗罪:通道过窄、窗户不足、物品堆置过高。有职员推销时更承认违反大厦公契,随时遭勒令迁走,令客人要搬仓,可见全港可能存在不少“短命”迷你仓。
751间迷你仓违规 惟暂时零检控
去年迷你仓四级火后,消防处派员巡查全港迷你仓,已巡查885间,发现涉及违规事项包括单位逃生门装有不合规格的门锁、消防喉辘系统覆盖不足、出口和方向指示牌不足、窗口遭阻塞或不足,以及贮存间隔的排列布局存在安全隐患。
而至上月,消防处向751间迷你仓,发出4481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规定负责人在指定时间内,消除相关火警危险,其中223张已获遵办。换言之,有关通知书仅约4%获遵办,且未见有检控。
推销坦言违公契 可能随时迁走
《香港01》记者以顾客身份视察4个迷你仓,平均月租600元至800元不等,其中一所位于荃湾,内有800多个仓,顾客要租用最少半年。职员推销时,竟先坦言违反大厦公契,迷你仓有机会要迁走,客人所携物品将“顿失居所”,“无办法,(这个迷你仓位于)最旺区,所以要一次过租半年,但又系有地契问题,若收到通知将要2个月内离开。”而整间迷你仓的窗户只有少量,也疑遭封闭。
通道过窄 物品堆至几乎到天花
另一所位于沙咀道的迷你仓虽看来整洁光猛,但也同样涉违规,行人通道颇窄,只能容纳两人并行,估计不足规定的2.4米阔。当职员推销时被问及若有人存放危险品,会如何处理,职员回应称未能以任何方式去阻止客人放置易燃物,只能“互信”及要求顾客签下保证书,一旦发现,便可能终止租约。
据现行规定,迷你仓存放物品不能堆至过高,限定高度为2.35米,但半山街的一间迷你仓内,最少20个仓可见超过规定高度,但有关公司仅在门外贴告示,未见有处理。
就所见的多间迷你仓涉违规,消防处回应指,现阶段是据现行法例处理迷你仓涉及的违规事项,各部门正按现行相关法例对迷你仓的违规加强执法,适当时候会检讨成效,并与相关政策局研究进一步立法规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