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明首作直播聆讯 司法机构强调只能观看不能录制或任何用途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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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将于明天(10日)试行首次网上直播法庭程序,首宗直播的案件将会是在终审法院处理的女同志MK被撤法援案上诉聆讯。据政府早前发布的新闻稿,公众可在终院网站观看直播。

终院网页显示,司法机构目前已选定试行网上直播的两宗案件,分别为明天进行女同志MK被撤法援案,以及下周二(16日)进行的一宗土地审裁处案件。上述两案均为民事诉讼案。

终审法院将网上直播聆讯。(资料图片)

影片会保存在终院网站2至3日

司法机构早前公布,上述两案直播影片将会在聆讯结束后上载至终院网站,并会保存两至三日,以便公众重看。两案的核心书面资料,亦会在聆讯前上载至终院网站。

直播片段不得录制或作任何用途

司法机构强调,公众人士,包括传媒,不得录制或使用现场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任何人未经法庭批准而记录、编辑或转播现场直播内容,即属藐视法庭,或侵犯版权。

案件摘要已上载终院网站

明天将在终院进行的女同志MK案,终院网页已上载中文版案情摘要、批准上诉许可决定判辞、下级法院判案书等相关文件的连结。该案将由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常任法官,以及非常任法官邓国桢和范理申勋爵审理。

聆讯案件为同性婚姻案申请人申法援上诉

案情指,女同志MK申请司法覆核挑战香港不容许同性伴侣结婚或民事结合违宪,她原在案中获批申请法援助,并曾与法援署指派的律师开会商讨,会上谈及她的财务状况 。法援署其后收到“告密”电邮,指MK与伴侣拥有一家宠物店,质疑法律团队隐瞒她的财政状况。

署长遂向MK的律师查询后决定法援,MK提出上诉被拒,但高院认为她与律师之间开会内容,受法律专业保密特权(LPP)保障,署方不应考虑律师向署长作出的披露。法援署及后上诉得直,MK则再提出终极上诉,要求推翻上诉庭决定。

案件编号:FACV 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