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抵港27岁男18只活龟及3只活黑树巨蜥缠大腿走私 判监30个月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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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表示,海关人员在5月14日于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从泰国曼谷抵港的27岁男旅客,发现有18只濒危活龟及3只濒危活黑树巨蜥缠于其大腿外侧,遂将其拘捕,经署方检查发现该等动物在运送途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涉违《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及虐待动物条例,今日(27日)被法庭判监30个月。

一名男子因走私属濒危物种的十八只活龟和三只活蜥蜴到香港,图示被检获的濒危活龟和活蜥蜴。(政府新闻网)

渔护署指,海关人员5月14日在机场搜查该名24岁泰国抵港男旅客时,发现有18只濒危活龟,包括12只缅甸星龟、1只辐纹陆龟及5只齿缘摄龟、以及3只濒危活黑树巨蜥,缠于其大腿外侧,遂拘捕该男子。

渔护署兽医经调查后发现该等动物在运送途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其健康和福利被忽视。该男子涉非法进口《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附录I及附录II列明物种;及残酷对待动物,被控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和《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被捕男子日前认罪,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就《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及《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的罪行,法院分别以36个月及12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因认罪而获扣减三分之一刑期,部分刑期分期执行,被告被判监禁30个月。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如残酷对待任何动物,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