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屯门色魔】旺角落网!事隔两日公布事件 林卓廷:唔太理想
【2355 更新】疑犯28岁姓林,涉嫌“强奸”被捕。消息称,有人家住屯门区,有“打劫”及“非礼”案底。
【2320 更新】消息指,疑犯已于旺角区被捕。
屯门宝田邨出现色魔,疑犯案发当日乘升降机的画面曝光!疑为一名年约28至30岁,身高约1.65米,中等身材,短黑发及染有少许金发,深色皮肤,身穿灰色T恤、蓝色短裤及穿黑色鞋,携带一个斜揹袋的中国籍男子。
受害人上周五(9日)傍晚报案,惟警方至今日(周日)下午才公布事件,当中足足相隔近两日。负责案件的主管否认延迟通报,解释警方需先进行初步调查,例如落口供等,才公布事件。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情况“不太理想”,指警方应于初步调查其间,尽量将资料告知居民,让居民提高警觉;亦有议员认为尽早公布,市民亦可“帮下眼”。
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若果女事主于周五傍晚已经报案,而警方周日才公布,是“不太理想”。“警方应该要提醒市民,有这样的案件发生,让市民提高警觉。警方当然要初步调查,但亦应将已掌握的情况尽量告知。”他强调公众有知情权,又指疑犯犯案后已经会提防警方调查,不存在打草惊蛇之说。
而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则认为以常识来说,警方通报的时间是“迟了一日”,但或许有实际的调查及需要才较迟公布,未必是刻意拖延。她指犯人有可能会连续犯案,因为警方应尽早知会居民,好让居民多加防范,同时亦可“帮下眼”。
事发于上周五(9日),女事主早上11时回家时被疑犯尾随至宝田邨一栋大厦,色魔于女事主开门时,伺机将她推入单位,以武力制服女事主,向她侵犯。女事主当日傍晚时分由社工陪同下报警,案件交屯门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跟进。
01百科
事件令居民人心惶惶,甚至有人想起90时代,为祸屯门友爱邨及大兴邨等地的“屯门色魔”林国伟。这名令居民闻之色变,甚至是自发组成自卫巡更队以护送女士归家的“屯门色魔”,不止劫色,更劫财,甚至害命。
首宗事件发生于1992年4月,当时21岁的林国伟,于屯门友爱邨强奸一名19岁少女。随此之后,林国伟陆续犯案,更由屯门区转至红磡区,最终受害人多达13人,其中三人被勒死。至1993年8月,他强奸一名21岁少女后,更逼少女交出电话号码,翌日更邀她看电影,终被埋伏的警员拘捕。林国伟最终被判终身监禁,事件亦被改编为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