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一脑”法规遇抗议 黄锦星:考虑牌照生效期延至明年年底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听取业界及立法会议员就俗称“四电一脑”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之意见后,考虑将牌照生效日期将延至明年年底。不过,他表示政府不会停止执行《化学废物废置条例》所规管的有害电子废物,表明会依法办事。
香港再生资源总商会联同数百名业界人士到政总抗议,不满政府要求废电器回收商申领经营牌照。商会名誉会长罗耀荃认为政府建议的牌照申请门槛过高,不利中小企申请,担心出现倒闭潮,影响10万人生计。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在出席一个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时表示,在听取业界及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后,就俗称“四电一脑”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当中发牌制度在6月19日开始接受申请,“我们都积极考虑把相关法规的生效日期延至明年年底,以让业界有多点时间准备,但他们现在在6月中左右便可以提出申请。”
黄锦星又提到,理解业界最近有比较强烈的反应,但强调政府不会停止执行《化学废物废置条例》所规管的有害电子废物,特别是一些废电路板,他表明会依法办事。
环保署指,目前“四电一脑”回收后大部分会出口外地,只有少数业者的现有业务会受新增规管所影响;环保署已联系有关的回收业者,以便协助他们申请所需牌照。环保署会致力维持公平的竞争环境,其中处置牌照的要求亦会一视同仁,绝不会偏袒任何申请人,包括政府设施的营办商。
另有对于意见提出,希望政府停止执行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对有害电子废物,特别是废电路板的规管,以便利业界在化学废物规管的法例框架之外从事进出口废电路板的贸易活动;环保署强调化学废物本质具危险性,会污染环境,亦可能对相关行业的从业员以及公众造成危害,故政府必须依法对所有化学废物包括废电路板进行严格规管。
环保署将继续致力完成所需的筹备工作,以便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可于今、明两年内分阶段实施。在上游措施方面,政府会于稍后时间与“四电一脑”的销售商进行法定除旧服务的相关演练,以便尽快实施相关的法例,但实际时间表仍要视乎各筹备工作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