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向12岁女童索裸照 指对方出于爱慕供相 官斥荼毒心灵判囚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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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透过Facebook认识一名12岁女童后,私讯时多番要求女童传上乳房及私处照片,包括要求女童穿长袜露下体照,又称想女童穿成这样与他性交,并叫女童介绍乳房发育成熟的朋友。运输工早前承认促使他人作儿童色情物品罪,案件今(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黄雅茵斥被告荼毒年仅10岁事主的心灵;又指他将事主视为容易支配的性物件,意图可轻易得不需要负责任的性爱,行为与性狩猎无异,终判囚18个月。

处身虚拟世界忘记现实道德的枷锁

被告张凯杰,29岁,承认3项促使16岁以下另一人士制作色情物品,指他在2022年7月促使12岁女童X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包括向X索取乳房照最少6次,及要求私处照19次,及4次要求看X自慰。辩方求情指,被告身处虚拟世界与X相处,使其忘记现实道德枷锁。

被告张凯杰在区域法院认促使儿童制作色情物品罪,判囚18个月。

报告指被告对性有强烈欲望

法官引述被告精神和心理报告指,被告为人自我中心、自我放纵和不成熟,感孤独和渴望亲密关系,对性有强烈欲望。他自2017起开始寻找性物件,透露性工作者和手淫满足需要。他在12岁以上女性身上感到性的吸引,对穿校服女生有极大兴趣。

认为X愿意传送裸照代表着爱慕

他案发时利用X极为轻的年纪,认为对方容易上钓,视之为性物件。他又认为X愿意传送裸照给他,代表着爱慕。报告另指,被告低估犯案严重性,将责任推至他人身上,遇问题时会逃避。他欠缺悔意,和对受害人的同理心,没有足够的反省。

官斥被告意图取不需负责任的性爱

法官判刑指,被告明知他与X年纪相差甚大,仍表示想看X裸照及自慰,在交谈更经常提及性话题,言辞极为露骨。法官另斥被告通过要求传送裸照,及要求X介绍朋友举行性爱派对,荼毒年仅10岁受害人的心灵。虽然他在案中没有威胁行为,但他曾对裸照的清晰度表示不满,更对拍摄角道提出特定要求,行为属教导X如何拍摄裸照。

法官最后指,被告将X视为容易支配的性物件,罔顾X的意愿,意图可轻易得到不需要负责任的性爱,行为与性狩猎无异,终判其囚18个月。

案件编号:DCCC 1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