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园前班主认欠薪 称为支持心爱球队曾出资逾千万 判社服令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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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超联球队愉园班主陈志实,涉拖欠职球员135.7万薪金,因而被劳工处票控。他与愉园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早前承认控罪,案件今(5日)在观塘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愉园倚赖足球活动谋利,疫情期间收入必然受到影响,且有财政困难。裁判官又指从足总主席贝钧奇的信件可见,陈对本地足球事业有其贡献,因此判他履行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公司则判罚14.7万元。

两名被告:愉园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和陈志实,各承认15项传票控罪,合共30项传票,包括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没有支付任何根据审裁处的判令须支付的款项等。传票共涉10名雇员,其中7名为球员,包括屠俊翘、曾至孝等,以及现效力杰志的米基尔。

被告陈志实在求情时称,为支持心爱球队,曾出资过千万元。(凌子淇摄)

为愉园曾出资过1千万元

辩方律师求情指,陈自初中起便是一名球迷,其时正值愉园足球队辉煌时期,18岁那年,他亲眼看到愉园从南华手上取得联赛冠军。及至2016年,愉园因陷入打假波丑闻降至丙组,面临解散危机,陈不忍心爱球队遭遇,决定出力支持愉园,至今他已为愉园出资超过1千万。

受疫情影响财政转差

裁判官指根据财务文件,被告公司于2019年尚有盈利。辩方解释指,陈于该财政年度曾向公司注资3百万,另公司从售卖门票、球衣及会费等收取数千至1万元不等,但对营运球队的开支成本微不足道。及后被告公司受到疫情影响,财政状况转差。辩方又指陈获8名受影响的职球员写求情信,其余两人为外援球员,他们均已离港,未能联络得上。

被欠薪的员工亦包括球员。(详看下图)

部份球员早于2019至2020年欠薪

裁判官判刑时指,本案涉及多达10名职球员,金额亦达135万,而且陈违规日子较长,部份欠薪早于2019至2020年欠下,直至今年才缴清。从辩方求情可见,陈对愉园的付出,裁判官接纳公司犯案期间确有财政困难,公司倚赖足球活动谋利,故在疫情期间必然受影响,相关财政文件显示,公司当时没有巨大金钱利益。

未有证据显示陈曾中饱私囊

裁判官续指,案中没有证据显示陈从中谋取私利或中饱私囊,从足总主席贝钧奇替陈撰写的求情信可见,陈对本地足球事业有其贡献,而且受影响的员工亦愿意为他写信求情。裁判官接纳陈有悔意,姑且给予一次机会容许他以社会服务令代替监禁,但因本案情节严重,加上涉案人数及金额实在巨大,故需判处最高的240小时社服令,用以反映严重性及阻吓其他雇主。

公司处于负债状态被人清盘

至于公司方面,辩方指公司目前基本上零收入,处于负债状态,目前已有员工申请清盘。裁判官考虑公司整体财政状况后,就15张传票判罚共14.7万,并限在60日内缴交。

案件编号:KTS24438-49, 24452-24475, 24478-2448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