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东邨伦常案】杀妻老翁胞弟叹:香港冇安乐死 议员促多讨论

撰文: 潘安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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筲箕湾耀东邨前日(6日)清晨发生一名老翁疑勒毙病妻的悲剧。涉嫌杀妻的80岁姓黄老翁,其弟昨晨前往殓房认尸,期间不禁痛哭数分钟,指年迈的哥哥独力照顾多年前中风的76岁姓林妻子,自己亦受痛症困扰,疑在压力下“做傻事”,他慨叹:“香港冇安乐死,有既话就唔会有咁样嘅嘢。”
早于2003年,大半身瘫痪的“斌仔”向特首要求安乐死,令香港牵起有关安乐死的讨论。事隔十多年,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去年底于立法会回应议员质询时明确表示,政府暂无计划就安乐死合法化做研究及咨询,犹如替相关讨论“落闸”。有立法会议员则指,安乐死为文明社会必须面对的议题,大众不能回避讨论。

全球不少地方也有人要求安乐死,图为美国加州民众示威请愿。(美联社资料图片)

议员:社会应正视安乐死议题

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邵家臻指,单凭家属将悲剧直指香港缺乏安乐死的言论,不应就此妄下判断社会问题,当中亦涉及事件中的病人及其家属自己对生命的看法,然而,安乐死是文明社会无可迥避的议题,事件再次引起社会对安乐死的讨论,他期望市民能持续参与讨论。

前任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张国柱认为,社会对“安乐死”可作更多讨论,惟同类型悲剧并非立法准许安乐死便可解决。张指出,合法的安乐死对病人的身体状况有严格规定,例如病人必须身患绝症、长期身受痛楚等,若要依法允许安乐死,并非只是单纯地病人自愿,再加上照顾病者的家人缺乏支援,便可下这个重大的医疗决定。

斌仔2003年去信特首“求死”

全身瘫痪的“斌仔”邓绍斌于2003年以筷子按电脑键盘,一字一句去信时任特首董建华,要求为安乐死立法,并于2007年出版《我要安乐死》,讲述其“求死”心路历程,引起社会热烈讨论。斌仔于2012年因急病离世。

根据高永文的回应指,全球只有极少数国家(例如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容许安乐死;瑞士、加拿大和美国少数州份(例如俄勒冈州、华盛顿州、佛蒙特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等)容许医生在法律规范下协助末期病人自杀,但安乐死则仍属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