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用假停车证使用政府合署停车场 认使用虚假文书候判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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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差涉以虚假泊车许可证,免费使用政府合署停车场近半年,从而被廉政公署拘控。该邮差今日(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使用虚假文书罪,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1月16日判刑,以待被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准继续保释。

被告文俊谦,38岁,香港邮政邮差,承认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他另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控方决定不再提出检控。

被告文俊谦在沙田法院承认使用虚假文书。(资料图片)

被告在大埔派递局工作

案发时被告在大埔政府合署的大埔派递局工作。大埔政府合署设有一个停车场,由佳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佳定)管理,车辆若要在工作日期间停泊该停车场,需获香港邮政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签发临时泊车许可证。

曾向4保安员展示两张临时泊车许可证

被告于2022年4月至10月期间,向佳定4名保安员展示两张看来是由香港邮政发出的临时泊车许可证,意图诱使四人接受那是真的许可证,从而在该停车场泊车。

曾在94天使用该虚假许可证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先后于94个工作日内,使用上述虚假临时泊车许可证,将一辆汽车停泊在该停车场,香港邮政从没有向被告签发相关临时泊车许可证。

廉署提醒公务员须恪守诚信,切勿透过贪污或其他违法行为谋取私利,否则须负上刑责。

案件编号:STCC 251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