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教材 校长选班主任喻中港关系惹争议  李浩然:恰当正确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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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早前公布《中学教育课程指引》,其中新教材新增“中央与特区关系”短片,以校长和班主任比喻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李浩然接受电台访问时解释,考虑到受众是中学生,内容不能“太复杂”,认为比喻“恰当正确”。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则认为,短片带有误导成分,“似是说中央与各省市的关系,并未凸显‘一国两制’。”

2017教材套新增“中央与特区关系”短片,以校长和班主任比喻中央与特区关系。(教育局“宪法与《基本法》”短片截图)

新《中学教育课程指引》要求,学校初中的3年内,需有共51小时教授《基本法》课时,而在2017教材套新增“中央与特区关系”短片中,以校长和班主任比喻中央与特区关系,并指“哪位老师出任班主任,由校长决定”,最后才指出本港特首由选举产生。担任该短片旁白的李浩然指,教育局、律政司及前线教师在编撰教材期间,考虑到受众为中学生,认为比喻教书做法比较好,“完整短片亦有说特首由选举产生,即使比喻难以完全解释特区的权力大小、权力结构,但是恰当正确。”他又指,教师引用教材之余,亦可在课堂上与学生继续讨论。

叶建源则担心,未有适切比喻,容易令学生错误认识中央与特区关系,“班主任与校长是直属关系,本质上就出现问题,未能准确反映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教育局早前公布《中学教育课程指引》,其中新教材新增“中央与特区关系”短片,以校长和班主任比喻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资料图片)

课程指引亦要求初中有共51小时的《基本法》课时,其中15小时“生命、社会及综合课程”,会教授中央与特区政府关系。教联会副主席蔡若莲指,过往在中国历史、地理等课程中,亦有谈及基本法等相关背景知识,如中史科内《南京条约》等,该些课堂已可计入51小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