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梁振英白韫六停调查 刘梦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囚18月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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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陈焯𪸩摄)

刘梦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8个月。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案情严重,因牵涉特区最高行政长官和执法机构部门首长,影响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刘梦熊被判后在犯人栏大叫:“历史将宣告我无罪。”并表示会上诉。

控罪指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数度发电邮予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要胁二人终止调查刘所涉的东方明珠串谋诈骗案。

今早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姚勋智指刘在信中有用威吓字眼,不信他只是想提醒特首不要做非法事,裁定刘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刘梦熊闻判后平静

法官不接纳刘指特首和廉政专员无权干扰调查,并指法理上,二人是有权力去终止调查,但他们会否这样做是另一回事。

刘听到裁决后表现平静,但也显得有点错愕,在场听审的支持者表现失望。刘在等候判刑时在庭外称,他没有半点害怕,认为整件案是“夹硬来”,并称一定会上诉到底。

代表刘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求情时指,刘因为对法律无知才会犯案,又指刘性格敢言,不畏权力,他认为特首有错,便觉得有责任指出,他没有要求梁或白不按程序做事,最终案件亦没有受阻,刘虽然有被检控串谋讹骗,但他最终无罪释放。

但法官指同案另有两人被裁定罪成,可见该案也属严重。虽然刘在该案脱罪,然而他在被捕后翌日向梁及白发电邮,并想借他与梁的关系,干扰调查,认为有关行为可被判入狱2年。惟刘年事已高,且他一直热心公益,并作多项慈善捐款,前特首曾荫权也曾致函答谢他,加上案件已拖近三年,故只判刘入狱18月。

刘今早到庭仍称对裁决有信心,并引用清末文人谭嗣同诗句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电邮特首称受政治迫害

被告刘梦熊,67岁,曾是“头号梁粉”,他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于2013年1月,发出两封电邮给梁及白,声称廉署起诉他是政治谋杀,促梁向白“打招呼”,否则他会引爆政治炸弹。

控方案情指,刘在同年1月8日涉嫌与上市公司东方明珠的串谋讹骗案有关被廉署拘捕,刘即日获准保释,他翌日吩咐秘书发出电邮,指廉署调查他是打击他和政治迫害。

刘于同月10日再发电邮予梁,并把电邮副本寄给白,信中指自己游水偷渡来港,经历生死搏斗,是“一条泳裤闯香江”,被人加罪在身,他是不能屈服的。并称若他因这事蒙受损失,会与恩将仇报者同归于尽。

梁在同月29日回信,提及特首不会干预廉署调查和执法工作,又否认刘在电邮中的指空。刘回信称有人揭发行会前成员张震远向传媒放料,把他发给梁的电邮和信件曝光。刘在同年2月20日因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而被拘捕。

刘在自辩时称,被廉署调查是政治迫害,又大爆梁当年选特首时找他帮忙,叫他制造舆论,为梁造势,并答应安排他入行会。他指梁出尔反尔,不但没有安排他入行会,本来声称会推荐他当全国政协常委,最后又没守诺言。

刘称他在梁当选后,向传媒指出梁的不是,并透露梁参选特首的事宜,之后又不满梁去祝贺伦敦奥运铜牌得主女选手而不去机场接保钓人士,二人关系转差。

刘坚称廉署的调查是子虚乌有,认为梁不满他多番出言批评而“砌生猪肉”,他去信梁是希望忠告梁,停止利用廉署诬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