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任涉一人演两角 欲骗两女上床 官指证人可信裁被告3罪成
社区主任涉嫌欲先后诱骗两名女网友到酒店性交,他先叫女方到酒店,然后自称是另一人在房内现身,并透过短讯与女方联络,以不同理由协迫女方性交,其中一名事主识破其计谋拒绝,另一女网友则与被告两度性交。社区主任否认以非法手段促致性为等3罪,早前经审讯,其中一名曾与被告性交的女事主更称,被告性交时:“口里说不,但身体很诚实。”案件今(23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称凭两名事主的口供,已能分析出被告与没有现身的“另一男”属同一人,裁定被告3项罪名全部成立,案件押后至9月28日判刑,以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被告期间须还押。
被告黄炜龙(21岁,社区主任),被控1项企图以威胁手段促致26岁事主X作非法的性行为,及2项以威胁手段促致26岁事主Y作非法的性行,3项罪名全部成立。被告原被控一项非礼事主Y的控罪,早前已被裁定表证不成立。
事主X坚决不上床事后报警
事主X在2021年8月透过交友程式Heymandi认识自称为“黄子豪”的男子,两人后来转用Telegram聊天。“黄”以庆生为名,邀X到酒店见面,被告出现并称是“黄”的朋友。被告又向X称“黄”有他与前女友的性爱片段。之后X收到“黄”的讯息,并要胁X与在房内的被告性交,否则会把X的个人资料放上网,被告又指“黄”有黑社会背景,著X跟从。惟X最后坚决与被告性交,并怀疑被告与“黄”实为同一人。她最后没有与被告性交离开酒店并报警。
事主Y惊觉对方甚么都知两就范
被告于同年11月又以同样手法诱骗女事主Y,他在交友程式认识Y时自称“William Wong”,然后用TG与Y聊天,并约Y到酒店庆生。之后被告出现并自称是William的朋友。Y之后收到William的讯息,指他知Y与被告“讲咸野”,要罚他们“搞野”。Y感害怕,感觉她做甚么对方都知,被告又从旁向她称报警也没有用,因为William识警方高层。
Y声称在不情愿下,与被告发生了性行为,又曾与与被告假扮性交并发出声音,William在清晨再发讯息指若Y再不就范,就将其个人资料放上网。Y最后与被告第二度性交,期间遭被告揸胸部及被赞身材好。Y后来亦有报警。
多项证据显示被告与另一男是同一人
法官指,辩方对于X和Y的证供无甚质疑,只是争议控方无证据证明被告与该威胁性交的男子为同一人,被告最多只是说服X和Y接受恐吓。惟法官认为,整案的分析和考虑,可判断到被告与该男子为同一人,如该男子知悉被告和事主在酒店房间的对话;被告主动要求事主配合,加插内容指该男子是黑社会、金钱都不能解决事件等;X指被告在她返回酒店时反应轻松,Y亦指被告看上来非不情愿性交,而是“口里说不,但身体很诚实”等。
手机争议上被告未有说出事实
被告曾争议其3部手机不应被呈堂,但法官认为有份检取手机警员的证供清晰且吻合,被告则显然未说出事实,如他声称警方威胁他交出三部手机的密码,事实上只有两部需要密码,故拒绝接纳被告的口供。
同意警方调查有迫切性
对于辩方质疑警方当日在没有搜查令下搜屋,做法不符合规定。法官认同警员称本案有迫切性,亦担心有下一名受害者出现,及被告有机会潜逃或删除手机资料等,当时应尽快入屋搜查,申请搜查令非切实可行,裁定警方的搜查属合法合理,被告的3部手机亦可呈堂。
法官称基于事主的口供,即使不考虑在被告家中检取的3部手机,亦可推断被告与从未现身的另一男子为同一人,故裁定被告3项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DCCC 6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