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审议私营骨灰龛条例草案 表决多个政府修正案 

撰文: 黄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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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讨论多时,惟在上届立法会被《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拖累,未能表决,今日(24日)终于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阶段。如果条例获得通过,市面上所有私营骨灰龛场都要获得发牌,才可以新出租或出售龛位。有估计,条例刊宪后需要有18个月时间,筹备及发第一个牌照,因此在此18个月“真空期”,完全无私营龛位供应。

立法会审议私营骨灰龛条例草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开场发言。(罗君豪摄)

15:20 立会正讨论修正案中,当中一项修订,是提出由“相关人士”申领骨灰。会议正讨论当中“相关人士”定义、优次。议员陈志全指,现时同性伴侣在香港无任何身份地位。虽然政府现时修定同居2年可定为“相关人士”,有权申领骨灰,但未解决核心平权问题。

14:34 立法会开始审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提出政府修正案,包括厘清骨灰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