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向上司说:一拳打死你都无罪 官指具法律计算 裁刑恐罪成
消防员去年疑因没有戴口罩与上司发生争执,期间扬言:“我有情绪病,一拳打死你都无罪”。他早前否认一项刑事恐吓罪受审,案件今(1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裁判官施祖尧指上司案发时的要求合情合理,绝无挑衅之意。但被告的说法则明显表达因为其情绪问题,一拳打死上司也不会有后果,可见当中有法律的计算和恐吓意图,因而裁定其罪定。案件押后至8月17日判刑,以待为被告索取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陈定邦(43岁,消防员,现已停职),被控于2022年8月23日,在赤𫚭角机场南消防局地下当值室外,威胁王铭恒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他受惊。
被告案发时非大脑一片空白
裁判官施祖尧裁决指,被告自辩时的说法逃避、矛盾和不合情理。如被告自言案发时感呼吸困难、喝醉般,不知道自己在发泄下、无意识地说了什么。惟施官认为,被告既声称当时因上司指其装病而生气,可见他并非没有意识,能分析对方的陈述,而非大脑一片空白。施官亦不接受被告在录影会面中,对于多个基本情况均表示不记得的说法,终拒绝接纳被告的自辩。
盛怒下仍能带恐吓意图
施官续指,被告不争议其案发时说过“我有情绪病,一拳打死你都无罪”,而此句说话明显是在威胁其上司使其人生受伤害。至于辩方指被告当时是在盛怒下本能地爆发出疯狂字眼,惟施官认为即使在盛怒下仍能带有恐吓意图。
上司要求合理无挑衅
施官指出,事件的起源始于上司问被告为何不戴口罩,及要求其出示可获豁免的证明文件,消防处亦有相关配戴口罩的指引。由此可见,上司的做法合情合理,绝无挑衅之意,不接纳被告是在本能下爆发出疯狂字眼。
被告的话有法律观点计算
施官又指,被告当时的说法明显是表达因为其情绪问题,即使一拳打死上司,也不会有后果,可见他当时有法律观点计算,带有恐吓意图,终裁定其罪成。
被告没有实际施以暴力
辩方求情指,被告虽然不认罪,但同意大量控方案情,只是争议他有否意图使人受惊。另被告案发时没有实际施以暴力,对事主亦无其他不当行为。此外,当时现场有其他同僚在场,事主在此情况下的受惊程度非同类案件最严重,望法庭能判以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WKCC484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