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塌石屎伤途人 屋宇署促法团安排承建商设时保护措施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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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筲箕湾道33-55号丽湾大厦外墙檐篷石屎昨日(19日)松脱剥落,伤及一名男途人,屋宇署回应表示,经检视后发现该位置有约600毫米乘600毫米的石屎或批荡剥落,大厦的整体结构没有明显危险。该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按屋宇署要求,已即时安排承建商于有关位置竖设临时保护措施,并将于未来数日移除其余可能松脱的部分,以确保公众安全。
屋宇署又指,该大厦是“楼宇更新大行动2.0”计划下的第一类别楼宇,其法团正自行安排楼宇修葺工程。署方继续跟进,并要求法团提交工程时间表,尽快进行维

消防架起云梯与屋宇署人员检查檐篷底位置。(梁伟权摄)
男伤者头部包紥送院。

事发于昨日下午6时半,警方接报上址丽湾大厦外墙檐篷有石屎松脱剥落,一块石屎撃中一名年约27岁男子头部,当场浴血,由救援人员送往东区医院,警方正调查事件

屋宇署同晚近11时半出稿回应表示,接获警方通知后,随即派员视察,并在消防处架起的升降台协助下检视位于筲箕湾道行人路上方的楼宇二楼底部,发现该位置有约600毫米乘600毫米的石屎或批荡剥落,大厦的整体结构没有明显危险。
按屋宇署人员的要求,该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已即时安排承建商于有关位置竖设临时保护措施,并将于未来数日移除其余可能松脱的部分,以确保公众安全。

上址大厦的楼龄约58年,屋宇署较早前就楼宇的公用部分向有关法团发出强制验楼法定通知,虽然涉事大厦已进行验楼,但仍需完成修葺工程,相关强制验楼法定通知方被视为遵办。
据了解,丽湾大厦属“楼宇更新大行动2.0”计划下的第一类别楼宇,大厦法团正自行安排楼宇修葺工程。屋宇署会继续跟进,并要求法团提交工程时间表,尽快进行维修,遵办法定通知。

屋宇署强调,业主有责任确保其楼宇安全;而适时维修和保养私人楼宇是业主的基本责任。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BC)条,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送达予该人的法定通知,即属犯法,可处第五级罚款(现时为5万元)及监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1天,另处罚款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