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立会抢发展局机密文件 被控藐视罪 袁国强:只有法律考虑
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去年11月,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现已“坐正”为局长的马绍祥的机密文件,马绍祥当时报警处理。事隔半年,警方落案起诉梁国雄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藐视罪”,下月在东区法院提堂。
梁国雄回应指,担任议员前曾三度触犯此罪,没想过担任议员后也会被指违反权力及特权条例,形容是“荒天下之大谬”。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则指,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评论,但重申尊重立法会议员监察政府的职能,但执行职能时亦要守法,强调检控只涉法律考虑,没有其他考虑。
去年11月15日,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与发展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顾问公司奥雅纳涉嫌挪用政府限制资料,为发展商做研究,社民连梁国雄因不满局方未能提供文件,离开座位走到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座位前,取走其台上的文件,并交给另一议员朱凯廸阅览夹中的机密文件,最终被赶离会议室。
发展局于11月17日发声明谴责梁国雄,指由于事件严重,马绍祥已经报警,令马绍祥继特首梁振英后,成为本届政府第二名因为立法会内发生的事件而报警的官员。
警方昨日(17日)向梁国雄发出传票,控告他于去年立法会委员会会议中,引起扰乱,令委员会会议议程序中断,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下月12日在东区法院提堂。
根据条例,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 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袁国强:只涉法律考虑
梁国雄回应指,担任议员前曾三度触犯此罪,没想过担任议员后也会被指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形容是“荒天下之大谬”,批评由警方代替立法会维持立法会的秩序,若被定罪,扰乱立法会秩序者可轻易被告。他举例指,去年宣誓风波期间,大批记者随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到会议厅,令会议无法举行,该批记者亦属违法。梁国雄相信,若自己被判罪成,几乎肯定要入狱。
当日报警的发展局局长马绍祥回应指,由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会评论,强调相信香港司法制度。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傍晚表示,由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他不便评论,但重申尊重立法会议员监察政府的职能,但执行职能时亦要守法,强调检控只涉法律考虑,没有其他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