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3职员涉欺诈押后8月再讯 待辩方审阅文件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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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会去年7月发生严重意外,表演期间舞台上的电视屏幕从高处堕下,造成2名舞蹈员受伤。两名艺能项目经理及一名技术统筹,涉嫌向康文署虚报设备的重量,令署方批准演唱会继续举行,被控串谋欺诈等罪,案件今(15日)在区域法院再讯,辩方申请押后,以审阅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见,获法官批准,案件押后至8月29日再讯。
3名被告依次为吴凯莹(项目经理,40岁)、林志华(工程统筹,60岁),梁耀祖(项目经理,48岁),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在香港串谋欺诈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经理,即不诚实地及虚假地表示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的重量,为该设备的实际重量,从而诱使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经理,允许名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会继续举行。
涉案3名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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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另被控一项属交替控罪的欺诈罪,指他们在同时同地藉欺骗,即虚假地表示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的重量为该设备的实际重量,并意图诈骗,诱使康文署的经理作出作为或一连串的作为,即允许上述演唱会继续举行,导致“艺能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康文署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首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要求押后以向被告提供更详尽的法律意见。代表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由于涉案文件数量庞大,需时审阅,并需向大律师索取法律意见,亦因此要求押后。法官批准把案件押后至8月29日,期间被告准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案件编号:DCCC 29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