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4|记协反驳警方谴责 重申前主席麦燕庭有示记者证及正采访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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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助理处长陈东周一(5日)去信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针对该会同日就前主席麦燕庭于铜锣湾被警方查问一事所发的声明内容严重失实,令警队形象受损,对此表达不满及强烈谴责,要求记协立即撤回有关声明。

记者协会周二(6日)回信反驳,重申当晚以特约记者到场采访的麦燕庭,当时身上有记者证,并向警员展示,也表示正进行采访工作,但在场三批警员之间疑沟通有问题,由带她到警察行动区搜查,变成带上警车,再送警署,她“呆等4小时”始获释放。该会促请警务处向业界清楚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免对已“由治入兴”的香港社会徒添恐惧。

▼6月4日 麦燕庭在铜锣湾被警方带走▼

记协6月5日声明:麦燕庭有岀示记者证

记协周一(5日)发声明指麦燕庭周日(4日)下午6时许于铜锣湾采访期间被警方截查,期间麦有向警员岀示记者证,并向警方说明正进行采访工作,查询截查原因并要求见传媒联络组,有关人员指麦到帐篷进行循例搜查,并解释完成后即可放行。

她跟从指示到封锁线内后未被搜查,反被带上警车,期间她要求警员解释原因并表达不愿上车。警员回复称若不服从,则以阻差办公为由将其拘捕,并会擡她上警车。她其后跟从指示上车,被送往湾仔警署扣留至晚上11时始获释,期间未有签署任何文件,亦未获告知被控告任何罪行。

警方6月5日去信记协:麦燕庭无佩戴记者证

警方同日晚上去信记协,在信中指出,根据警方的纪录,麦燕庭“在被警员截停之时并没有佩戴记者证,亦没有明显采访行为”;警察传媒联络队人员是在麦燕庭被查问期间,应其要求介入,而有关人员已全力协调,希望协助她尽快完成既定程序,然而“警员在多次劝喻及警告下仍得不到麦燕庭的合作,其表现对正常的警务工作构成严重阻碍,警员惟有把她带返警署”。

警方对麦燕庭的反应表示遗憾,“如果她当时愿意配合在场警员依法执行职务,相信事件不会有如此的发展”。

记协6月6日声明:麦燕庭表示正进行采访工作

记协周二(6日)再发声明,指麦燕庭当时身上已有记者证、已按警员要求即时展示记者证,并表示正进行采访工作,反问“为何仍未能让警方释疑?”该会引述她不用站在最前线,故在路旁观察警方截查人士,而在旁观察及在截查地点守候也是常见的新闻工作及重要技巧,一般人不会认为只有拿起摄影器材或书写工具者才是记者。

记协引述麦燕庭表示,警员坚持要求她到位于纪利佐治街的警察行动区接受截查;就在双方对话期间,有第二批警员到达,他们曾警告麦;之后第三批警员再向麦发出两次警告。其后麦见到传媒联络员,对方要求她合作,麦是跟随军装警员到警察行动区,但却将她带向警车方向,她即时表达这并非起初警员要求,此时即遭一名员佐级警员警告,如她不合作,会擡她上警车。该会要求解释“是否两批警员的的沟通不同,以致令被截查人无所适从”。

记协反问麦燕庭为何列“破坏社会安宁”

记协指警方当晚以涉嫌“破坏社会安宁”带走共23人,但警方声明只提及麦“没有佩戴记者证”及“没有明显采访行为”,再问“警方这是否现场警员当时对麦女士感到可疑的理据?”

记协表示,一向重视和警方及保安局的工作关系,惟深感局方及警方对《基本法》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对新闻自由的保护,恐仍有不明之处;又表示深深忧虑警务处动辄以国家安全之名、限制《基本法》赋予新闻自由之实,对已“由治入兴”的香港社会,徒添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