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园亿元围标案 自首工程公司东主押后判刑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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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翠湖花园天价2.6亿元维修工程中,参与贿赂过程的工程公司前东主丘瑞田,去年率先向廉署举报及自首,承认跟新昌管理高层及翠湖业主立案法团主席等人,商议及执行围标细节,涉贿款逾4550万元。丘去年10月于区域法院,承认4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本来今早接受判刑,惟控辩双方指有重要事议商讨,故案件押后至6月24日。
业主求情:被告牺牲自己
据悉,丘是次挺身而出,同时获翠湖花园一些业主帮忙撰写求情信,有份撰写的业主陈镜茹则明言“他无利益所得,假如不是他企出来,单案又不知查到几时,他亦牺牲了自己,去提醒好多屋苑,香港确实有这样(围标)情况。”
一大批翠湖花园业主到庭旁听,并联同“全港业主反贪腐反围标大联盟”代表,在庭外示威声讨,促请警方和廉署调查,并批评政府迟迟未有修改有关法例,令各业主被围标鱼肉。
涉案人士未被起诉
有关丘瑞田供称的涉案其他人士,约10多人,已受廉署邀请调查,但未被起诉,廉署有关人员拒绝透露调查进度。
根据丘瑞田所供称的案情,在2010年翠湖花园翻新工程展开招标一事中,他作为中间人,为新昌管理前执董兼董事总经理樊卓雄、时任董事物业经理许钧碧、黄潘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黄志光、翠湖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黎国梁,及香岛建筑有限公司董事杨永燊安排饭局。
众人经商议后决定,樊、许、黎、丘将分别能获取1500万元、260万元、2600万元及131万元,黎继而将向法团建议,挑选标价第三高及第三低的标书,来协助黄潘建筑师及香岛建筑,承办顾问工程及翻新工程的合约。单计四人所得,已占工程总额17.5%。
案件编号:DCCC 55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