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利诱两女童卖淫 警方接报派女警假扮12岁放蛇 今认罪候判
一名油站收银员涉利诱两名12岁女童卖淫,指可找客人“买你第一次”,趁机抽取佣金。期间,他问两女童是否处女和大胸,以及有否看过色情影片。惟他游说不果,反而惊动女童的家人,事件报警。警方派出一名女警假扮为12岁女童,和收银员见面洽谈。他不虞有诈,游说对方接客。女警声称没有性经验后,收银员则指可替对方争取较多的肉金,最终被附近埋伏的警员拘捕。收银员今(18日)承认相关控罪。法官把判刑押后至6月1日,待索取收银员的心理和背景报告。
被告沈天韦,26岁,报称油站收银员,今承认三项企图促致另一人成为娼妓罪。案件属区域法院案件,今移师西九龙法院处理。控方透露,被告有非礼和游荡罪案底。
向女童X称可找客人“买你第一次”
案情指,女事主X和Y案发时均12岁,就读中一,两人为同学。于2022年3月17日,X透过同学认识被告。她在WhatsApp透露自己会升中二,被告则问X有否性经验,又指X只要在被告安排的地方与男人性交,或介绍其他女童予被告,便可赚钱,而若X提供“3P”服务,可赚更多。被告亦指若X提供服务,他会从中抽取两成或三成。
被告又问X是否大胸和处女,X均称是。被告便指可找客人“买你第一次”,惟X拒绝按被告要求提供照片。被告又表示有客人,相约X外出,但X母亲其后得知事件,遂发短讯警告被告,被告便停止和X交谈。
同时,Y得知被告和X的对话,为证实被告安排卖淫,向X取得被告电话后,和对方联络。Y在WhatsApp透露自己12岁半,并称自己是处女。被告亦问Y是否想赚钱,并指她与第一个客人首次性交,可赚3000至5000元。而Y之后向被告提供假名,又假装自己父亲发现两人的对话,继而冒充父亲发短讯警告被告,被告便再没有和Y对话。
和女警见面时 游说对方接客
X和Y 各自把事件告知母亲,事件报警。一名警员于同月22日以Grace之名,主动以讯息联络被告,自称是X和Y的朋友。被告亦问对方是否想“揾快钱”,每“单”约数千至一万元不等,但坦言未必合法,警员回应想赚钱。被告其后致电,当时另一名女警继续以Grace身份,和被告交谈,并称自己只有12岁,被告便指有两种赚钱方法,即陪男子到酒店性交或介绍女童给他。女警听罢问及工作详情,被告则提议面谈。
两人数小时后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见面,被告即要求女警到酒店工作后遭拒,惟有进一步解释指她可选择陪男客人到酒店提供口交、性交等服务。而若客人舔她下体,她则可以多赚200元。被告之后指提供性服务的价钱由客人决定,但由于女警是处女,可帮她争取至4500元。被告又指,他平时会从中抽取两至三成作佣金,但因女警首次提供性服务,故只会收取200至300元。被告另重申,她亦可透过介绍女童赚取佣金,但赚取的金额便会少很多,进一步游说女警接客。而埋伏的警员此时现身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称:“我今日约啲囡出嚟,想介绍佢地做鸡,我就可以赚佣”。
被告其后在录影会面作供招认,并指是第一次从事安排卖淫的工作,是单独行事,不涉犯罪集团。他亦称和两女童、女警联络时,自己其实未找到客人。就他问X是否看过色情影片,被告解释是想知悉她是否知道如何口交。
案件编号:DCCC 95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