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视清盘】中国趋势指亚视违约 入禀追讨损失7.52亿元
有意重组亚视的中国趋势控股上周入禀高院,控告亚视违反双方于二年前签下协议,将有债务的亚视附属公司转让,又未能使用亚视厂房用地、征用亚视商号及台徽、亚视节目播放权,令中国趋势损失7.52亿元,要求亚视作出赔偿。
原告中国趋势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为亚视电视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亚视前行政总裁王征2016年2月申请将亚视清盘,但早于2015年10月,司荣彬以亚视董事身份,与原告主席兼行政总裁向心磋商双方合作发展网上电视的可能性,同年11月6月司联同亚视执董叶家宝、尹衍河再和向心会面,叶透露亚视有严重现金短缺问题,未能支薪予员工,提议原告与被告一同发展网上亚视业务,当天双方在口头上同意,亚视会将无欠债的附属公司转让予原告,作价为3000万元,期间原告更可透过该附属公司征用亚视商号及台徽,以及享有亚视1.1万小时自家制作播影权。
同年11月8日双方更到亚视占地5.5万平方呎大埔厂房参观,期间叶家宝保证该附属公司亚洲电视国际推广有限公司(下称亚视国际推广) 无欠债,更可透过该附属公司使用厂房三分二地方,并强调可代替亚视企业,之后叶更发出附上亚视商号、亚视台徽、逾1.1万小时亚视制作节目的版权名单,最后原告和被告于同日签下协议,原告答应以3000万元购入亚视国际推广,并会即时付上300万元现金,余下2700万元以十年债券方式支付。
原告曾付亚视3千万
原告于翌日即时支付3000万元现金予亚视,并多次要求亚视提供亚视国际推广文件,以及履行合约,但亚视一直没有回复,直至2016年1月19日亚视才回复原告第三封信,才透露亚视国际推广有债务问题,需要较长时间解,并提议双方签下补充协议,建议原告除消与亚视国际推广的股份转让,改与亚视发作网上电视。
但原告拒绝建议,并指亚视违反协议,令原告透过亚视国际推广损失使用亚视厂房、使用亚视台号和台徽、播放亚视节目的权利,有关损失高达7.55亿元,扣除之前未付亚视的300万元现金,现入禀追讨逾7.52亿元赔偿,或退回之前购入亚视国际推广的300万元。
案件编号:HCA 10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