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食客涉奸女侍应 官指趁事主不适侵犯 判囚5年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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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有黑社会背景的六旬汉,涉认识一名食肆女侍应后常“毛手毛脚”,女侍应因忌惮对方身份,不敢反抗。其后,女侍应工作期间嗅到疑似大麻味感不适,六旬汉涉借词送她回家后,趁机强奸她。经审讯后,六旬汉早前被裁定强奸罪成,法官今(1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被告犯案非有周详计划,而是趁事主不适而强奸对方,但指本案在事主住所发生,令她不断忆起强奸事件。考虑被告的罪责等因素,法官最终判他监禁5年半。

被告江伟民(61岁),被控于2020年4月15日强奸X(案发时约40岁)。

辩方称被告犯案时不能控自己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过往循规蹈矩,是次因一时不能控制自己,而干犯本案,但他犯案时未有使用暴力,亦没有做出变态行为,本案非最严重类别。他已汲取教训,重犯机会非常低。而案件至今已3年,期间被告亦受到困扰。

辩方亦呈上被告妻子和儿子的求情信,并透露妻子虽原谅被告,但她亦提出申请离婚。

法官认为被告犯案非有周详计划

法官判刑时引述事件的创伤报告,透露她在案发后活在混乱和恐吓之中,情况吻合创伤后遗症。她的情况于2022年开始好转,但案件的法律程序再次勾起她对事件的回忆。

法官认为,被告非有周详计划,而是趁X不适而犯案。但被告在案中未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有怀孕和感染性病的风险。此外,事件在事主家中发生,令她不断忆起强奸事件,而创伤报告亦提及,事主表达留在家中有不安的感觉。

此外,法官指被告虽有袭击他人的案底,但已经是36年前,同时被告亦没有性罪行前科,认为他重犯机会不大。法官以监禁5年为量刑起点,并指被告未有使用安全套,和在事主住所犯案,属加刑因素,最终判囚5年半。

X案发时不断叫“唔好” 遭吻胸和指插私处 继而遭强奸

案情指,X于案发时在一间食肆工作,因被告是该店熟客而认识对方,同事并告知她,被告疑有黑社会背景。X作供时指,被告案发前常对她“毛手毛脚”,她因忌惮被告的黑社会身份,而没有反抗。

于2020年4月14日,有熟客生日在食肆请朋友食饭,下午5、6时客人陆续到达,被告亦到场。工作期间,X嗅到怪味感不适和头晕,之后失去力气,需坐下休息,又听到有人指怪味为大麻味。她一度身体好转继续工作,之后又觉头晕,最后回家,被告却强行上其的士,要送她回家。

回家后,X遭被告推在床上并脱去衣服,X不断叫“唔好”,但未获理会。其后,她感到有人吻她的胸,并指插其私处。X继而遭被告强奸,期间被抱在被告大腿上,之后又放回床上。早上6时许,X醒来后洗澡,稍后上班,途中致电一名男性朋友,告知对方被强奸。对方建议她报警,X担心会影响到食肆及会失去工作。她回食肆后告知同事和老板,最后由同事陪同下报案。

案件编号:HCCC3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