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董会改革|方案人数减半并外人占多 校长任命需三分二支持
中文大学成立专责小组检讨校董会规模,校董会今日(17日)召开特别会议,审阅专责小组向校董会提交报告,并认同报告,内容包括将现时54名校董会成员,缩减一半至25至34人,并反转过来,校外校董将占大多数,并将通过校长任命的赞成率,由过半提高,须获66%(三分二)至75%支持才可任命。
专责小组主席陈德霖表示,过往多年曾出现过不同改组方案,人数都不同,但经讨论后认为,“唔可能有一个数字系必定最好,但重要嘅原则系依家50几人嘅校董会,开会系好难有效率。”中大校董会由不同成员组成,陈德霖表示,预计校内人士会减少得较多,校外校董人士会较校内多。
另外,现时有三名校为立法会议员,陈表示,由于校董会人数需大幅减少,各界别难免减人,故认同议员董事可精简至两人。
专责小组报告的主要结果如下:
1.专责小组认为应尽早落实精简校董会规模,重组后校董会成员的合理目标人数为25至34人。
2.就校内及校外成员比例而言,专责小组认为介乎1:1.64 至1:2.13之间是良好管治的合理组合,与其他大部分教资会资助院校相符。
3.为体现中大向公众问责的原则,专责小组认为校监应继续委任部分中大校董会成员及校董会的主要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司库,与其他教资会资助院校的标准做法一致。
4.专责小组认为,校长和常务副校长的任命适宜由校董会三分之二至75%成员多数通过。
5.专责小组建议考虑目前立法会议员在校董会的三席数目,是否有精简空间。
6.专责小组充分肯定和重视中大校友的支持,但为达致精简校董会的规模,专责小组同意2016年重组校董会方案中的建议,由校友评议会选出一名代表作为校董会成员,以及由校董会委任的四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为中大校友。
7.专责小组亦认同由本科生及研究生各选出一位代表的建议。
8.专责小组充分肯定和珍视中大独有的书院制,然而,为了精简校董会规模,应考虑使用其他确保书院与校董会之间有良好沟通的方法,例如邀请书院院长列席会议,而非以正式成员身分出席校董会会议。
建基2016年建议 校董人数减至介乎25至34人
早于2016年,中大就改革校董会成立了工作小组,建议将校董会规模缩。中大去年再成立“检讨大学校董会规模及成员组织专责小组”,小组今日向校董会呈交报告,结论是2016年的重组方案仍然合适,经过详细讨论后,校董会亦赞同该报告的内容。
专责小组认为,应尽早精简校董会规模,校董会成员在重组后,其合理目标人数为25至34人,当中校内及校外成员的比例,应介乎1:1.64至1:2.13之间。小组指,此比例与其他大部份教资会资助院校相符。不过小组亦认同,应由本科生及研究生各选出一位代表。 另外,小组认为校长和常务副校长的任命,适宜由校董会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66%至75%)成员通过,相关数字与八大其他院校相符。
建议立法会议员校董人数三变二
陈德霖表示,缩减校董会规模后,部份界别的校董成员无可避免要减人数,当中校内校董减幅会较校外为多,例如校内职员及学生,因为校董会是中大的管治机构,需有适当制衡。他又称表示,过往多年曾出现过不同改组方案,人数都不同,但小组讨论后认为。
唔可能有一个数字系必定最好,但重要嘅原则系依家50几人嘅校董会,开会系好难有效率。
另外,小组亦建议缩减立法会议员校董人数,认同由三人减至两人。对于是否为了减少政治干预,校董会主席查逸超否认,他解释,中大受公帑资助,亦需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发展基建,如有议员任董事,可充当桥梁,正如部份院校原本并无规定议员任校董,但亦会主动邀请议员,“唔好用阴谋论睇呢件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