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兄涉36刀杀弟 母亲指幼子脾气差 怕房间被母占用才住在单位
六旬杂工疑因电费争拗涉斩弟36刀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读出被告母亲和妻子的书面口供,两人均指两兄弟关系不好,被告妻透露,胞弟不满被告夫妇与母只付一半电费,他一人又要付另一半,认为并不公平,被告却指胞弟与妻及两子同住在单位时,他也是支付一半电费,又指胞弟连母亲的电费也计算是没有人性。被告母亲指幼子脾气不好,透露幼子一家申请得公屋后,其妻及两子已搬走,幼子不想母亲占去其房,故继续住在单位。母亲又指两名儿子中,长子较会关心她,又会陪她看病,希望长子能早日获释。
被告卜水强(65岁,酒楼杂工)否认谋杀,控罪指他于2019年9月25日,在香港谋杀其胞弟卜伟根(60岁,电工,下称胞弟)。
胞弟妻儿申请得公屋后已搬走
控方读出被告妻子黄伟岸的证供,黄称与被告于2018年在内地相识,同年在港注册结婚。翌年她取得双程证,每次访港都住在涉案单位。以黄所知,该单位以被告双亲名下登记,被告兄弟俩、父母、胞弟的妻子和两名儿子均曾住在该处,后来胞弟妻儿申请到公屋搬走,但胞弟仍居于该单位。
胞弟不满要付单位一半电费
黄又指,被告两兄弟关系不好,经常为水电费及供养父母等问题争执。两兄弟并非第一次争拗,事发前一个月,胞弟已试过拒收被告电费,她问及原因时,胞弟称他只得一人,不明为何支付被告夫妇和母亲3人的电费。被告得知后曾问胞弟,他连母亲的电费都要算上“有冇人性?”又指胞弟妻儿一家四口往在单位时,他也是一人支付一半电费,胞弟却称,若被告不愿交电费,他会自己交。
被告有放下现金胞弟未有取走
案发前一日,胞弟如常将电费单放在柜桶上,该电费单为1,414元,被告留下720元现钞。翌日,她发现电费单已被取走,但现钞仍在,遂致电被告,被告称他会处理。其后,黄外出用膳,离家前取走了该些现钞。
被告回家开灯不果与弟争执
及至晚上10时半,被告与黄回家,母亲指家里一度停电,胞弟曾经抢修,但被告房依然无电力供应。被告到睡房开灯不果,再去检查电源总掣,仍不能恢复电源,便往找胞弟,黄指胞弟当时很愤怒,被告问他为何要关掉电源,并指胞弟可以不付电费,但单位属于母亲,他把电费算上母亲的份是没有“人性”。双方继而口角,被告称要报警,又著胞弟叫妻子过来检查电费。
两兄弟进房传来打斗声
黄其后看到胞弟将被告推到饭桌,饭桌撞到母亲。胞弟再拿出一张凳两度击向被告,被告拿起玻璃煲盖抵挡,煲盖玻璃裂开碎片掉落一地。黄怕母亲受伤,将她安顿在沙发上,转身见两兄弟走入胞弟睡房,并传出打斗声。
被告叫妻通知酒楼不能再上班
3分钟后,被告手持染血的生果刀走出房间,胞弟则倒卧血泊。被告叫黄报警,并指胞弟先用刀刺他。随后被告清洗双手和生果刀,因见警察仍未到场,便打算到警署自首,著黄好好照顾母亲,及通知酒楼主管他不能再工作。当被告换好衣服准备出门,警察已赶到现场。
母亲指幼子怕房间被母占用而没有搬走
控方又读出卜母姚刘敬的供词,姚表示她于80年代从内地来港,案发时与长子(被告)、次子(死者)同住,她因高血压、糖尿病、记忆力差,要定期到医院覆诊。她指,次子妻儿亦曾住在单位,后来申请得公屋后搬走,次子因担心母亲抢走他的房间,继续居于涉案单位。
指两兄弟很少沟通故未见二人争执
姚形容,长子脾气较好,从不向她大声说话,亦会给她钱买零食,又会带她看病,相反幼子脾气较差,即使同住也甚少与她对话,她生病时也不会关心。两兄弟在家里也很少沟通,故未见过二人争执。
幼子曾称因电线松脱才断电
案发当晚,姚指家中停电,幼子检查电源总掣称只是电线松脱,但长子房间依然没电。长子夫妇返家发现睡房停电,便找幼子理论,幼子大声表示被告没有交电费,当然没有电源供应;长子则指,胞弟过往一家四口住在单位内,他也是支付了一半电费,不曾向胞弟收取分毫。两人大打出手,期间幼子将被告拉入房间。当长子再踏出房间时,姚见到幼子倒卧地上,便问长子是否打伤或杀了弟弟。长子只叫她报警。
姚的口供最后提到,对于长子被捕感到心痛,她并不关心幼子,因为她甚么都帮不上,只希望长子能够尽早获释,外出工作。
案件编号:HCCC1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