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7岁男生被捕逾3年后认罪 官称若考虑利益应适时答辩
男学生在其17岁时参与2019年11月理大冲突被捕,案件至2020年才转介区域法院,惟案件一再押后,男生今(9日)在区院认暴动罪时已20岁。法官陈广池说,若案件再度拖延,被告年过21岁才获处理,将无法再索取惩教院所报告。陈官说,非要免除年幼犯案者的刑责,但辩方应该“切合啲”,适时安排被告认罪,才是为被告争取最有利的做法,把案押后至3月27日求情,并为被告索取教导所报告,被告需还押。
被告邬梓龙(现年20岁),承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
示威者向警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
案情指,当日大量市民上街聚集油麻地、尖沙咀及佐敦一带,“营救”理大内的示威者。入夜后,大量示威者在油麻地与警方对峙,并多次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包括以雷射笔照向警员、用杂物筑路障,并向警方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
被告被捕时背包有头套面巾
警方投以催泪弹驱散但不果,惟示威者未有散去。同晚11时26分,警方展开围捕行动,示威者四处逃散,邬逃走时被捕,其时穿著深色衣物,身上背囊搜出面巾、头套等物品。警方驱散后设下一个长方形封锁区,范围由窝打老道向北延伸至咸美顿街,以碧街分成东西两边,并成功在封锁区内截获213人。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港九多区均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官指控方案情不够详尽
陈官在主控官读毕案情后,称有关被告身上部份不够详尽,欠缺钱包、身份证等,并说:“(背囊)俾第三者睇落去系空嘅。”并指即使这些个人财物不带攻击性或不会对被告不利,控方仍应纪录下来,“我唔信佢冇带身份证”。主控官向案件主管确认后,表示被告背囊除有面巾、头套、手机、身份证外,警方没有相关纪录。
看片后称示威者人数似不止200人
庭上其后播放相关片段,陈官阅毕后问控方有否示威者当晚投掷汽油弹的统计数字,当主控官回答称根据警方估算至少251枚,陈官便指:“就咁睇好似唔似。”因当时示威者“四方八面”投掷汽油弹,导致警方一度需要后退。陈官又指,从片段可见,当晚示威者不止200人,假如警方向前推进时拘捕被告,是否可以推断他站在示威者前排,“你唔系‘包抄’㗎嘛?”主控官澄清,当晚警方的确曾“包抄”,相关部份亦已写在案情中。
被告案件曾因与另案合并而押后
此外,陈官亦关注,辩方希望索取教导所报告,但本案早于2020年下旬转介至区域法院,其后因需处理与另一案件的合并事宜,案发时17岁的被告,2年多后才正式认罪,若果一再延误,被告年满21岁将不可索取惩教院所报告,对他造成不公,认为辩方理应安排他及早认罪,争取让法庭宽大处理。但陈官强调,并非要归咎于任何一方,明白当时有许多同类案件需要处理,“隧道都会塞车”,相信延误不是控方造成。陈官最终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3月27日求情,期间被告还押待索教导所报告。
案件编号:DCCC88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