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男警涉发煽动言论 指女水警殉职“死一个点够” 官裁罪成
水警女总督察林婉仪前年在反走私行动中堕海殉职,时任男警涉在警务处Facebook留言指:“希望啲狗官死晒添,多谢”、“狗官死一个点够”等言论。他否认发布煽动言论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批评,被告言辞凉薄狠毒,言语之间流露喜悦心情,更在留言中引述警队处理尸体发现的流程,语带讥讽不敬,认为他刻意选择在警方Facebook留言,意图引起对警队的藐视,最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周六(4日)求情,期间被告须要还押。
被告崔骏民(26岁),否认一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指他于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即在 Facebook 发布公开陈述,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
控方案情指,被告曾在Facebook留言称:“水记女帮办应该死咗喇”、“警察部啲嘢,问下狗官啰,你问下啲狗点做鱼啰”及“警察部唔会死错人,个女IT 一定系抵死”等。被告早前出庭作供,辩称他对林殉职感到伤心难过,“戥林帮办唔抵”,又指当时是在“发晦气”和“讲反话”,没有煽动意图。
裁判官指被告留言语带轻佻 字里行间流露喜悦心情
香官裁决时指,被告作供欲盖弥彰、穿凿附会,例如他称在林失踪当日透过新闻得知消息,同日返回警署听到有人议论纷纷,以为林已去世,故在警方Facebook警徽留言:“转黑色啦”。香官认为被告说法并不可信,反驳他身为时任警员,理应知道查案讲求证据,尸体一日未被发现,难以断定某人已经身亡,不相信自称热爱警队工作的被告,会单凭明显是道听涂说的谈话内容,坚信林当时已殉职。
香官表示,被告留言指“希望有得认鱼啦,最好就死埋”,明显与他声称对林殉职感到难过并不相符,直言难以理解为何留言如此凉薄,语带轻佻,字里行间流露喜悦心情。香官又指,不明白为何被告留言只责怪指挥林行动的人员,而非直接害死她的走私不法份子,更把失踪一天的林联想成腐尸,并对自己有机会处理这具腐尸表示欣喜。
被告自辩时称留言是反话、“发晦气” 官斥试图蒙混过关
香官续指,被告作供时就关键情节态度回避,譬如他说曾在反修例事件中参与“踏浪者行动”,却不知道很多人以“狗”称呼警察,经过一番盘问才承认曾在执勤时被骂是“狗”,又批评他每当未能合理地解释留言时,便往往推说是在覆述别人的说话,或指是反话、“发晦气”、宣泄情绪,试图蒙混过关,作供不尽不实。
至于辩方称被告只是在抒发己见及情绪,仅构成幸灾乐祸,不具煽动性。香官反驳,被告在林生死未卜之际,已表示希望她变成浮尸甚或腐尸,言辞狠毒,对这名克尽己任的警官表达藐视,更引述警方处理尸体发现案时会查询的问题,包括“生前职业系咩?有冇买保险?几钱人工?”等,语带讥讽与不敬。他和林互不相识,却无故对一名不幸遇险的警官口出恶言,言论明显是针对所有警官,更以“狗”此等畜生形容他们。
香官相信,被告刻意选择在警方Facebook公开留言,尤其在警徽这个象征警队尊严的标志旁发表恶毒言论,借此提倡警队应被藐视、憎恨及离叛,挑拨对警察的不满,令人接受警队内充斥“狗官”。被告用词难免会刺激到支持警方执法的人之情绪,即使案发时反修例事件引起的暴力事件虽已大致平息,市民间敌对情绪也只是稍为平静下来,随时一触即发,涉案留言显然具有煽动意图,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WKCC4617/2021
女总督察林婉仪去年9月追捕走私快艇时殉职。(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