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来港拟须申报刑事纪录 外佣工会感无辜:留港多久也没居留权

撰文: 吕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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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早前获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批准来港惹风波,除“高才通”后来修改为要申报刑事定罪纪录外,消息指,政府最快下周一(27日)起,要求外佣申请来港时须申报/声明并无在香港或海外有犯罪纪录。有外佣工会称不明白为何突然要求外佣要申报,因外佣留港多少年都不能有居留权,提高外佣申报要求至“高才通”计划一样不公平:“觉得有啲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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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政府最快下周一(27日)起,要求外佣申请来港时须申报/声明有否在香港或海外有犯罪纪录。按入境处网站所指,根据“高才通”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区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即理论上“高才通”申请者居港七年后可以申请居留权。

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主席 Phobsuk Gasing认为,与高才通计划的申请人不同,外佣即使留港多少年都不能有居留权,甚至在基本法亦写明非技术劳工的居留都不视作通常居住(ordinary residence),故认为如提高外佣申报标准至 高才通计划一样并不公平,不明白为何突然要求外佣要申报:“觉得有啲无辜。”

她又指,虽然可能只是简单作签名声明,但对于有些不懂中及英文的外佣而言,亦可能成为中介公司收取更多中介费的借口。她解释,过往有收到有外佣的投诉指,中介公司协助其申请身份证亦会收取费用,现时再多一项要求:“系加多样嘢可以喺工人身上刮多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