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颖怡遇袭案 女被告称曾投诉遭利跟踪但警未查 求终止聆讯被拒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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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节目《东张西望》女主持利颖怡在大屿山采访时,疑遭一名女受访者袭击,女受访者被控普通袭击罪,案件原在较早前开审,但被告认为审讯传在不公,裁判官曾庆东把案押后至今(1日)在西九龙法院听取其申请。被告称,事发当日她也有报警指遭利等人跟踪及骚扰,但警方推搪调查,她要求案件押后至警方调查其投诉后才开审,又指她未被定罪但照片已被公开,认为会得不到公平审讯。曾官听罢即驳回其申请,并把案件定于5月4日开审。

女被告陈碧珍(71岁),被控于2022年4月28日,在新界大屿山屿南道茂记餐厅附近两度袭击利颖怡。

案中事主利颖怡,是电视节目《东张西望》的主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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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指事件被广泛负面报道

无法律代表的女被告以英语陈辞,她早前于开审当天申请“终止聆讯”,称基于网上对事件有广泛的负面报道,她已无法获得公平的审讯。曾官却指,审讯只集中被告是否有袭击事主利颖怡,法庭不会考虑其他不相关的事,基于被告坚持,曾官才把案押后至今日听取其陈词。

也有报警指利等人跟踪及骚扰

被告在开始陈词时,先透露她受眼疾困扰,视力模糊且有重影问题,已排期于4月14日进行手术。她又读出其申请,指她曾就本案向警方报案,包括指事主利颖怡等人曾跟纵及骚扰,但警方推搪调查,她批评警方行为严重滥用及错误使用权力。她认为在此情况下,已无法获得公平的审讯,故申请暂时终止聆讯,直至警方就其报案作出调查。

未定罪但照片被公开亦存在不公

被告另指,曾官早前下令媒体不得间接或直接联络她,及不得披露她的私人资料,除了其姓名及控罪详情等。但当天仍有记者拍摄她,又指她的年龄、姓名等个人资料已在网上流传。被告强调,她仍未被定罪,但其照片在网上公开,对她并不公平。

控方指投诉利与本案无关

控方回应指,被告对于事主的指控与本案无关,本案仅会处理被告所涉控罪所提及的时间和地点,及被告有否对事主作出袭击行为。被告却重申她称受利等滋扰与本案有关。

被告称会传召多人作供

曾官听过陈辞后,即时驳回被告的申请,并将案押后至今年5月4日开审。被告表示若警方未就其投诉作调查,她将传召多位证人作供,控方则称会传召4名控方证人。

案件编号:WKCC 26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