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纪要议员发言隐姓埋名 记协轰将资讯透明责任转嫁公众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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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各委员会今年度会期开始改变会议纪要的记录方式,不具名记录议员发言,仅以“一名议员”取替。香港记者协会今日(17日)发声明表示,对新安排深感不解,认为新安排将确保立法会资讯透明的责任转嫁至公众和传媒,亦令传媒难以履行“第四权”,协助公众监察政府及议会运作,促请立法会秘书处回复以往做法。

记协认为,隐没发言议员的名字亦妨碍传媒报道议会情况,难以履行“第四权”协助公众监察政府及议会运作。(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立法会解释改动:方便公众、议员和官员掌握会议流程

立法会各委员会会议纪要过去一直具名记录议员的发言撮要,立法会秘书处原来今届起实施新安排,立法会大会以外的委员会会议纪要,以“一名议员”、“部份议员”取代。立法会解释有关改动为方便公众、议员和官员掌握会议流程、讨论要点和回应,因此精简归纳和整合与会者发言重点。

记协:难以履行“第四权” 公众难辨识发言议员

香港记者协会认为,隐没发言议员的名字亦妨碍传媒报道议会情况,难以履行“第四权”协助公众监察政府及议会运作,有关改动非但未能方便公众掌握会议的讨论要点,反而窒碍市民理解立法会议员的工作,削弱公众的知情权。

记协指,议员在会议的发言均直接反映其工作表现,省略发言议员的名字会增加公众辨识发言议员身份的困难,一方面令公众难以向相关议员问责,亦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

对于立法会秘书处表示新安排下,会在会议纪要中加设附录,列明每名与会者的发言时间标记,公众及传媒必须自行按附录翻看议会录影片段,才能找出个别议员或官员发言。记协认为,此举将确保立法会资讯透明的责任转嫁至公众和传媒,窒碍资讯流通,增加新闻工作者采访及查证发言议员身份的难度,未能让公众及传媒即时向有关议员了解事件,做法非常不理想。记协促请立法会秘书处回复以往做法,并确保公众知情权及新闻自由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