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前区议员林兆彬 涉与岑崇尚参选立法会时呃开支6.8万元
廉政公署今日(12日)公布,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两名曾报名参选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九龙西地方选区的候选人林兆彬及岑崇尚,两人属同一名单,涉嫌向选举事务处提交虚假选举申报书,及企图欺诈选举开支共约68,000元,购买了多项电子产品。林兆彬曾任油尖旺区议员,其后离职。
被通缉人士林兆彬及岑崇尚,均为31岁,同面对两项罪名,即一项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0条;及一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以同一张名单在九龙西地方选区参选
2020年立法会选举原订于同年9月6日举行,惟于2020年7月29日,有消息指政府因疫情会将2020年立法会选举延期一年举行,候选人可以向政府申领已申报的选举开支。林兆彬及岑崇尚于2020年7月31日中午向选举事务处递交提名表格,以同一张名单在该选举九龙西地方选区参选。政府于同日晚上6时宣布,因应疫情将选举延期一年举行。
被指虚假陈述 讹称购买选举申报书内列明电子产品
政府宣布2020年立法会选举中止之后,林兆彬及岑崇尚按当时规例,有权向政府申请款项,以支付他们参选后所牵涉选举开支,并由选举事务处审议。二人于同年9月底向选举事务处递交连同支持文件及申索表格的选举申报书,申请政府支付款项。
案情指他们向选举事务处讹称购买了选举申报书内列明的电子产品,涉约68,000元,包括购买了四部手提电话、三部手提电脑及四套相关软件、三部平板电脑及两套相关配件,以及一部电视解码器。
案情指涉案产品于政府宣布选举延期当天购买
选举事务处查核二人的选举开支申索时,发现部分电子产品在政府宣布该选举延期当天购买,要求他们提供进一步资料。二人其后回复,指电子产品仅为选举而购买。选举事务处不信纳其解释,并将事件转介廉署。
廉署调查发现,其中约值5万元的电子产品购于政府宣布选举延期举行后当晚,另外约值1.8万元的电子产品则购于同年8月7日至10日期间,而发票日期则被填报一个较早的日期,即同年7月31日。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0条订明,候选人如在选举申报书作出明知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即属舞弊行为。
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获法律意见向该两名候选人作出检控。因林兆彬及岑崇尚已离开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他们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
选举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