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海关吁切勿携带违禁品进出香港 包括受管药物、电子烟
香港与内地即将有序恢复通关,香港海关加强宣传提醒市民切勿携带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指香港特区政府对所有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的进出口均有严格规管,并就通关后可能出现的水货活动,会积极配合政府的部署,在各口岸加强执法,检查出境市民和旅客有否携带受管制药物出境。
港府在2022年4月底全面禁售电子烟,当中包括禁止入境旅客进口这些“另类吸烟产品”,这是疫情前未有的规定,港人在通关后要多加留意。
▼海关制作旅客过关小锦囊▼
旅客携带药物自用方获豁免
在药物方面,旅客携带受管制药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卫生署签发的许可证,否则可能被检控,而有关物品亦可能被检取。然而,若旅客在其个人随身行李内携带药物以供合理自用,可获豁免领取许可证。此外,若有关药物被列为危险药物、抗生素或第一部毒药,亦须受《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抗生素条例》(第137章)或《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规管,须获医生处方才可携带过关。
不准带电子烟进入香港
海关又提醒,根据2022年4月30日生效的《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任何人士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及任何相关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该条例是疫情前未作出修订,吸食电子烟的旅客须注意。
此外,年满18岁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自用的数量,仍然是19支香烟;或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或25克其他制成烟草。
▼2022年4月30日 禁止进口及售卖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
农历新年临近 禁带没卫生证明肉类、兰花等
因应不少市民于农历年前夕及假日期间到内地旅游、探亲及购置年货,可能会误带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海关特别提醒市民,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输入没有卫生证明书的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可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同时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在没有许可证情况下进出口濒危物种,例如兰花、象牙、花旗参、干海马等物品,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
▼海关为通关准备及协调通关初期的工作▼
海关与深圳当局加强调查水货活动
就其他进出口受管制物品及禁运物品的规定,市民可参阅海关制作的“旅客过关小锦囊”及透过香港海关Facebook专页、Instagram帐户,以及“香港海关跨境车辆清关资讯发布”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最新资讯。
海关又指就通关后可能出现的水货活动,会积极配合政府的部署,在各口岸加强执法,检查出境市民和旅客有否携带受管制药物出境,以及与深圳当局紧密联系,加大对水货活动的调查和侦缉力度,并将相关情报通报入境事务处和警方采取行动。
▼1月4日 东铁落马洲站将于通关后恢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