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员反复发分裂国家讯息 官称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 判囚8个月
速递员在不同社交平台发布讯息,例如丑化安心出行为“黑心出行”、呼吁市民拒绝接种疫苗、鼓励他人“自己训练、筹组计划、继承梁健辉烈士未竟之功”等,早前承认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今(5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不单转发帖文,并制作内容,反复宣扬分裂国家讯息,认为其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为阻极端及违法主张,须判阻吓性刑罚,判他入狱8个月。
被告王俊杰(42岁),被控于2021年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在Facebook、Instagram和Twitter发布、提供及/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片段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订的事项;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求情指童年缺乏监管
辩方进一步求情指,被告先父原本开设旅行社,其后因为赌钱导致旅行社要结业,母亲亦要找工作,被告童年缺乏监管,高中时已投身社会。被告犯案全因一时冲动,现在明白其言论可造成的伤害十分严重,希望可向所有受影响的政府部门及人员致歉,并承诺会删除所有社交媒体帐号。
讯息针对中央领导人及特区政府
苏官判刑时指,被告在三个广受欢迎的社交平台发布涉案113则内容,并容许公众浏览,具渗透力及传播力。这些讯息针对中央领导人、特区政府、执法人员等,言论具冒犯性及侮辱性。被告同时鼓吹中国部份地区及香港独立,宣扬分裂国家的讯息;呼吁不从安心出行、打针等防疫措施;使用“革命”、“打仗”等字眼,鼓吹暴力;鼓励他人上街集结,有组织行动;仿效一名刺伤警员后自杀的男子之举;在公共交通上作出滋扰行为;及以不文手势侮辱国旗。
非只转发帖文并有参与制作
苏官续指,被告非单转发涉案帖文,更有分参与制作,反复宣扬分裂国家的讯息,煽动他人组织行事及破坏社会安宁,其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实际及潜在威胁,法庭需处阻吓性刑罚,预防制止他人仿效,或将这些极端及违法主张付诸实行,判囚8个月。
案件编号:WKCC436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