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不小心驾驶罪成囚18天 官指铁证如山驳回上诉 杨即时入狱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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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杨明前年驾车在山顶马己仙峡道越过双白线后撞壆。他承认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两罪,被判囚18天和停牌两年。他早前就判刑提上诉,其代表律师指案中没有证据杨曾饮酒,又说“人谁无过”,希望法庭能再给杨机会,控方却指杨当日情况似“无人驾驶”。法官陈仲衡今(22日)宣读裁决驳回杨的上诉,维持原判,杨须即时入狱18天。

陈官在判辞指,案中不小心驾驶罪的证据铁证如山,杨的反复认罪答辩显示他的悔意只是一般。陈官又指,原审裁判官判杨监禁18天和停牌两年,并无原则性犯错,判刑亦非明显过重。

杨将在狱中渡过3个节日

杨在得知结果后,表现平静,适逢今天是冬至,连同圣诞及元旦,杨均要在狱中渡过。除女友庄思明外,庄思明胞姐庄锶敏今亦有到庭。两人在得知结果后,亦表现平静。庄思明原本与其胞姊想进入法院低层6楼的羁留室探望已被拘留的杨,因她们并非律师,被拒绝进入,最后只有一名律师能进内。

杨明今早与女友到庭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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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够证据支持杨受酒精影响

陈官在判辞指,原审裁判官判刑时的分析正确,包括考虑了杨案发时的驾驶态度。案中有足够证据支持杨当时受酒精影响,此亦可解释他为何案发时有此驾驶态度。陈官指,杨案发时的驾驶失控情况是极不寻常,他智力正常,是有驾驶经验的成年人,除非有特别原因,否则不可能无法控制车辆。案中没有导致伤亡,实属侥幸。

过往对杨轻判未起警剔作用

陈官续指,原审裁判官判刑时有指杨明显没有从过往案件汲取教训,杨于2005年因也曾犯酒驾,并被判罚款7,000元及停牌12个月,2007年因犯刑事损坏罪被判15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并要赔偿3,580元及讼费2,100元。此外,杨于2005年有超速、驾驶期间使用手提电话等的定额罚款纪录。陈官认为,明显地,过往法庭对杨的轻判,包括社会服务令,不能有效警惕他不可以再酒后驾驶,这亦属本案的加刑因素,故社会服务令或缓刑均不合适。

杨并非无重犯机会

陈官又指,杨在本案所涉的不小心驾驶罪,证据铁证如山,杨反复的认罪答辩,显示其悔意只是一般。陈官指,原审裁判官以杨尽早认罪而给予三份一刑期扣减,是大有商榷余地,而辩方展示有关杨良好品格的证据,亦不足以说服法庭判杨缓刑。杨过往的刑事及交通定罪纪录,亦显示他并非没有重犯的风险。最后决定维持原判。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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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脱

上诉人林明乐(41岁,杨明的原名),因2020年8月1日于马己仙峡道发生的交通意外而被控,他承认不小心驾驶和车窗玻璃光度不足两罪,而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脱。

曾推翻不小心驾驶罪答辩

事件发生于2020年8月,至今已有两年多,审讯亦出现过不少波折。杨一开始便否认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罪,要排期审讯, 最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原审裁判官就杨承认的不小心驾驶罪判刑前,要杨还柙以索取报告,当时代表杨的资深大律师清洪,即称他向杨提供不恰当的法律意见,杨即时推翻认罪答辩,杨最终准继续保释不用还柙。

然而案件再押后提讯后,经一论法律争辩,杨最终仍是承认不小心驾驶罪,裁判官看过当日案发的相关影片后,认为案情严重,判杨入狱18天,并要停牌2年,另一罪则判罚款2000元。杨即要求保释等候上诉,获准以10万元保释,直至今天上诉失败,终要入狱服刑

杨明由认罪至推翻决定的经过。(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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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过往有超速及酒驾案底

杨过往亦有超速及酒驾案底,他于2005年和2008年分别有酒驾和刑事损坏定罪记录,他亦曾因超速、驾驶时使用手提电话被罚款。

杨明的代表律师陈词的重点。(详看下图)

上诉时向法庭称:人谁无过

代表杨明的资深大律师许绍鼎早前陈词时称,是次上诉针对不小心驾驶罪。许指原审裁判官在判刑时,应集中在杨承认的控罪,而案中没有证据指杨明曾服用酒精或药物。许陈词时亦有说:“人谁无过。”又指杨之前的案底已是15年前的事,他已成长,希望法庭能给杨一次机会。

控方形容杨当时似无人驾驶

控方回应称,原审时的证供显示杨曾受酒精影响,包括杨作出招认,到场警员亦闻到杨有酒味,又形容杨当时似是“无人驾驶”。

案件编号:HCMA54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