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11.30起接受核检阳性而CT值35或以上人士入境 包括港台人士

撰文: 马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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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由11月30日零时起,由香港、台湾或其他中国以外国家前往澳门人士,除可出示48小时内检测阴性证明,即使检测阳性,若两次检测CT值均为大于或等于35(即病毒量低)亦可入境登机、登船或登车,但两次检测采样时间须相隔24至72小时,有效期为最近一次采样日后48小时内。

香港、台湾等地感染率高 康复人士或反复复阳但无传染性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指,新规定是参考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公布的20条优化防控措施,接受阳性但CT值为大于或等于35的核酸检测证明,当中主要是考虑到在香港、台湾或外国逗留人士感染率高,有些已康复人士会反复出现复阳现象,但并无传染性。

协调中心又指,一次核酸检测阳性而CT值大于或等于35,不一定表示没有传染性,需要根据CT值的动态变化来判定,而在感染恢复期,CT值会再次上升至大于或等于35,在此时,一般不再具有传染性。

两份检测结果采样时间须在24至72小时内

澳门卫生局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作出公告,11月30日零时起,由香港、台湾或其他中国以外国家前来澳门的人士在登机、登船或登车时,需出示48小时内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证明,或同时出示两份结果为阳性,但CT值均为大于或等于35的核酸检测证明,而两份检测的采样时间相隔至少24小时但不超过72小时,有效期为最近一次检测采样日后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如没上述证明不可登机、登船或登车

入境旅客需出示以上证明,否则不可登机、登船或登车,有效期以航班表原定登机时间计算,至于中途需转机、飞机转船或转车,所有中途站停留不超过24小时者,核酸检测证明有效期可根据首站登机的时间计算。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中途需转机、飞机转船或转车而中途站停留不超过24小时者,除出示符合公告规定的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尚须出示各程的登机证,以证明符合中途站停留不超过24小时;此外,新规定不再要求各段行程须为联程航班,但若在中途站停留超过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有效期须以该站登机、登船或登车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