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疑食霸王餐速逃 凤姐追入港铁站 双方混战齐被捕
撰文: 邓丽婷 洪琦琦 梁铭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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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4月12日)早约11时,一名嫖客疑食“霸王餐”,凤姐欲报警却被抢手机,愤而穷追对方至油麻地地铁站。在热心市民协助制服“霸王客”后,凤姐愤而掴他一巴掌,却被人踢中下身,遂脱下红色高踭鞋往男子额头猛然一劈,男子顿时血流如注。二人皆送往广华医院治理,并双双被捕。
【14:45更新】64岁姓廖男子及40岁姓江女子(音译)涉嫌在公众场合打架被警方拘捕,案件现交由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第6队跟进。
市民港铁站协力擒贼
今晨市民李先生途经窝打老道时,突然听到有一把女声喊“抢嘢呀!抢手机呀!”随即见到一名年约七旬,穿米黄色上衫的男子,往油麻地地铁站方向逃去。李尾随直追,至男子跑落地铁站,欲入闸之际,李踏步向前,一手抓著男子的头发向后猛拉,男子后退推开李,欲向碧街出口逃去。当时有数名热心市民上前,协助李将男子制服。
凤姐掴“霸王客”一巴掌
数分钟后,一名长发、身穿透视上衣,桃红短裙的女子赶至,一言不发先掴男子一巴掌,男子继而擡腿踢女子下身,李欲出口制止之时,岂料女子也不甘示弱,立刻脱下红色高踭鞋,往男子额头猛然一劈,男子顿时血流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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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其他市民帮手制止两人,数十分钟后港铁职员方始赶至。男子额头受伤,女子手脚有轻伤,两人皆送往广华医院治理。据悉,男子为嫖客,怀疑在接受凤姐服务后,不满意服务质素,拒绝付款。凤姐欲报警,男子抢走女子手机,因而闹出事件。
嫖客“食霸王餐”,会触犯《盗窃罪条例》第18C条“不付款而离去”,最高可被判监三年;亦有机会触犯第18A条“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一经定罪,可处监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