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参与六四集会被指失当 检控主任指聆讯偏颇 官指无理拒覆核
法庭检控主任反修例事件期间曾投诉警方说谎,又在内部电邮暗示呼吁参与六四集会,事后被指行为失当要接受纪律聆讯,惟在聆讯中途他认为控方的安排存在偏颇,并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本周三听取其陈词后,今(11日)颁下判辞称,指检控主任具检控经验,理应知道他所提的理据并无胜算机会,甚至达到无理取闹的地步,终驳回其申请及下令他支付讼费。
法律顾问及检控代表来自同一律师楼
申请人为黄华芬,建议答辩人则为研讯委员会主席黄惠芬,另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研讯法律顾问大律师关有礼,及研讯中代表检控的大律师何子清则列为有利害关系方。
法官在判辞指,黄在今年1月24日起接受公务员事务局的纪律聆讯,他在8月23日的研讯中,首次提到关及何二人属同一间律师行,质疑委员会作这样的任命看似偏颇。
官指黄聆讯表现具侵略性
法官指,从当日的聆讯所见,黄当时数次表现非常“具侵略性(aggressively)”,他曾向委员会主席、何及关等人大叫,又打断各人对话,并曾要求他们不要说话。法官认为形容黄为“使用了极度个人和粗暴(abrasive)的措辞”完全恰当,主席要求他冷静下来及跟从指示,黄仍毫不动摇。
大律师公会资料指安排无问题
法官续指,黄指控委员会任命偏袒,只因关、何二人同属一间律师行,据大律师公会的资料,委聘同一律师行的律师并无问题,更何况关、何不是纪律聆讯中的决策者。即使拥有决策权的人并无法律资格, 需要关提供律师意见,也不会令关获得决策权。
法官又称,关、何两人出自同一律师行不足构成偏颇观感,他们显然毋须申报,黄指控二人隐瞒并不公平,批评其理据没有合理争辩之处,委员会主席拒让脾气暴躁的黄发问有关问题亦无不妥,故驳回黄的申请,并下令他需支付答辩方讼费。
官指黄理据近乎无理取闹
法官最后提到,黄作为具经验的法庭检控官,且持法律学位,就算他的经验只局限在裁判法院的刑事案件,也理应知是次覆核毫无胜算,甚至可算是琐碎无聊或无理取闹,强调本港司法制度容许大律师独立执业,即使他们来自同一律师行,也经常会成为彼此的竞争者,希望透过今次决定,能够厘清任何可能由黄陈述所构成的误解。
案件编号:HCAL89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