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丈夫潘乐陶旗下安乐机电公司认违竞争法 罚款1.5亿元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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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辖下的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认违反竞争法,罚款1.5亿元。
竞争事务委员会今日(4日)宣布,安乐机电就空调工程合谋案承认法律责任,接受合作条款包括支付1.5亿元罚款。于首轮诉讼及竞委会即将就关连事宜展开的第二轮诉讼中,被列为答辩人的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安乐机电),已同意承认法律责任,并与竞委会订立合作协议,其员工佘嘉伟和郑洁纯亦同意承认法律责任并与竞委会达成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向审裁处申请,就首轮和第二轮诉讼,对安乐机电施加1.5亿元的罚款,有关申请须经审裁处作出决定。

竞争事务委员会表示,今日(16日)在竞争事务审裁处向向两间业务实体及三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包括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信兴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信兴集团有限公司。(资料图片)

竞委会于今年6 月16日,就涉及在香港提供空调工程的合谋案件, 于竞争事务审裁处(审裁处)展开法律程序(首轮诉讼)。

竞委会今日宣布,于首轮诉讼及竞委会即将就关连事宜展开的第二轮诉讼中,被列为答辩人的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安乐机电),已同意承认法律责任,并已按照竞委会的《为从事 合谋行为之业务实体而设的合作及和解政策》(《合作政策》),与竞委会订立合作协议,而其员工佘嘉伟和郑洁纯亦同意承认法律责任,和跟竞委会达成合作协议(统称“合作 答辩人”)。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向审裁处申请下列命令:

- 宣布安乐机电违反了《条例》的第一行为守则,以及宣布佘嘉伟和郑洁纯牵涉入违反该守则

- 就首轮和第二轮诉讼,对安乐机电施加1.5亿港元的罚款(按照竞委会发布的《建 议罚款的政策》计算)

- 向业务实体答辩人收取竞委会的调查费用及讼费

**上述申请须经审裁处作出决定

除了向审裁处申请上述命令,以上答辩人及安乐机电的母公司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乐 工程)将需要按照合作协议,遵从多项额外规定,包括就首轮及第二轮诉讼,向竞委会提供全面协助,以及按竞委会所定的要求,加强整个集团的竞争合规措施。

考虑到安乐工程及安乐机电主动与竞委会接触,以处理该会的执法行动,并承诺履行合作协议 中所有规定,竞委会将行使酌情权,向审裁处申请押后首轮诉讼中涉及安乐工程的法律程, 但涉及安乐机电的法律程序,则仍会继续进行。

在首轮诉讼中涉及其余答辩人的法律程序正继续进行,而第二轮诉讼亦快将展开。按照合作协议的规定,合作答辩人及安乐工程将在该等法律程序中,向竞委会提供协助。竞委会将适时公布第二轮诉讼的详情。

竞委会呼吁所有企业遵守《竞争条例》,不要从事反竞争行为。 而已牵涉入合谋行为的人士,则应尽快联络竞委会申请宽待或提供合作。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表示,竞委会与本案数名答辩人达成合作协议,标志著竞委会在调查空调工程界持续多年的合谋行为,取得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