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求助年轻化 报警求助遭劝销案 妇女中心促警检讨指引
被人袭击,报警是最直接的反应,不过对于一群被丈夫掌掴、脚踢或恐吓的家庭暴力受害女性,报警的结果却是被劝息事宁人,警员只进行简单登记手续即离开,任由她们继续与施袭者共处一室。
香港妇女中心协会批评警方在对待家暴案件时,采证及处理时有欠积极,促请前线执法人员检讨制度,严肃对待家暴案件,积极主动采证、拘捕及起诉施虐者。
40多岁的阿英(化名)从内地来港超过7年,她与丈夫结婚二十多年,就整整经历了二十多年家暴的梦魇。阿英忆述,甫结婚两至三年,已受丈夫身体及精神虐待,如掌掴、脚踢,又以言语恐吓“你试下离婚,杀你全家”。阿英又指,丈夫亦会虐打子女,“由阿仔两岁就开始打,读中学都继续打”,更试过在子女面前将菜刀“舞来舞去”。
阿英说,原来向警方求助亦毫无帮助,直指以后都不会再报警。她上月向香港妇女协会中心求助,现正接受辅导。协会指正尽量确保阿英的人身安全,未来会按照她的个人意向进一步跟进。
警员劝求助人息事宁人:无证无据 销案算啦
协会指出,曾报警求助的妇女普遍向协会反映,到场的警员未有向她们提供积极协助,通常会“劝交”或指证据不足,建议她们销案,“无证无据,销咗案就算啦”。协会服务督导庄子慧称,警察普遍到场后只会进行登记身分证号码等手续,不少施暴者在警察离开后,会以“你试下再报警?”恐吓;即使报警具阻吓作用、使施暴者停止,一段时间后亦会“故技重施”,甚至有加剧现象。
家暴求助人趋年轻化
协会批评,警方处理有关案件时有欠积极,亦忽视求助人除身体虐待的隐性虐待,例如精神虐待、性虐待及婚内强奸等。资料又显示,家暴求助人有年轻化的趋势,协会五年来共有913个来电是涉及家庭暴力,年龄组群由2011及2012年以40-49岁为主,下降至2013至2015年以30至39岁为主。
协会要求前线执法人员检讨现行制度及指引,严肃对待家庭暴力个案,积极主动地采证、拘捕及起诉施虐者,亦建议警员可即时通知社署社工提供急切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