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科大两前供应商涉瞒利益 串谋兼任教员诈骗采购约400万元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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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本周一(26日)落案起诉两名科大前供应商经营者,涉嫌串谋一名时任科大兼任副教授人士,于2011年至2019年期间,在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中,隐瞒该名兼任副教授与供应商之间的权益,涉款共约400万元。二人涉嫌违反3项串谋诈骗,及14项欺诈,周三(28日)将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被告欧阳兆㷨(42岁),为骏科(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独资董事及股东;以及杨兆安(40岁),为高准检验及检测有限公司独资董事及股东。二人共涉及17项罪名,当中3项属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以及14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骏科在2012年中成立,是一间医疗用品供应商。案发时,被告杨兆安为独资董事及股东,另一名被告欧阳兆㷨则在同年底,取代杨兆安出任有关职位。至于高准于案发时,则提供环境测试服务,杨兆安在2011年底,成为其独资董事及股东。

两供应商提供实验室仪器采购及测试服务

案件发生在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科大化学系一名兼任副教授,进行共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为科大及其附属公司,向其拥有直接或间接财务权益的骏科及高准,采购多项实验室仪器及测试服务,涉款共约400万元。

根据科大规例,该名兼任副教授须在委聘任何供应商前,申报与供应商的利益冲突;供应商亦须申报是否与科大职员存在任何利益。

香港科技大学。(资料图片)

两被告隐瞒涉事兼任副教授在公司的权益

控罪指,两名被告涉嫌分别与该兼任副教授串谋诈骗科大,在该兼任副教授有责任预先披露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隐瞒对方在骏科及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就其中3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骏科及高准,以致科大全数缴付发票款项。

余下控罪指,两名被告涉嫌与该兼任副教授,一同隐瞒骏科或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或其附属公司,在其他14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中,委聘骏科及高准。

廉署表示,早前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并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落案起诉两名被告,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二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周三(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此外,科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亦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