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三男认暴动伤人等罪 一被告犯案后急赴英 有人烧衣服

撰文: 朱幼丽
出版:更新:

2020年七一《港区国安法》刚生效不久,多人在港岛区聚集及游行,之后有人在马路上设路障,警员下午驱散时,有警员在天后皇仁书院欲制服一名男子时遭示威者袭击,有人突然拿刀刺伤警员左臂。警方事后拘捕3名与事件有关的男子。
该3男今(2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参与暴动及伤人等罪,案情指3人犯案后均即时逃走,其中用刀刺伤被警员的被告,当晚欲乘飞机往伦敦时在机上被捕,另一人则烧掉衣服,并向朋友说已成了“名人”被通缉。法官把案押后至10月13日听取求情及判刑,期间会为3名被告索取背景报告。

3名男被告认暴动及伤人等罪

3名男被告:黄钧华(26岁,工程师)、罗珏琛(20岁)、周霈霖(23岁)。承认一项暴动罪,另黄承认一项伤人罪、罗承认拒捕,及周承认阻差。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在天后皇仁书院对出,参与暴动及袭击一名警员。

女被告张芷程否认妨碍司法公正罪受审。(朱幼丽摄)

黄的女友涉助黄离港受审

案中尚有一名女被告张芷程(女,27岁),她是首被告黄钧华的女友,涉嫌曾助黄事后离港,两人同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黄认罪后,法官淮黄就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留法庭档案不作起诉,张则否认控罪,案件会作审讯。

案发经过。(详看下图)

+8

警方驱散 示威者无理会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中午起有多人在铜锣湾聚集,并有人叫港独及“光时”等口号。下午三时过后,约300人开始在马路设路障,警方在约4时许开始驱散,但示威者没有理会。

黄用军用折刀刺警员左臂 当晚欲乘飞机离港

期间一名警员制服当时17岁的第二被告罗玨琛,在场示威者群起袭击该警员,站在罗前的周霈霖,更尝试助罗逃走,首被告黄钧华在混乱中拿出军用折刀插向警员左臂,现场人士即逃离现场。

警方事后调查发现,事发后女被告张芷程为黄在网上订购一张当晚离港往伦敦的机票,而黄则回家换衫,之后曾往观塘一地盘把一黑色袋丢落码头,黄之后会合女被告,两人当晚一同到机场,黄上机后,有警员到场并上机把黄拘捕。

七一刺警案|行凶被告事后部署7小时内离境 上机报平安时被捕

另两被告更衣或烧掉衣服

事发时被警员制服在地,身穿红色衣服的罗,逃离后曾换掉衣服才回家;当日穿著绿色上衣的周,他的衣服上有“福如东海”字眼,他的手机内有一段他烧掉该有“福”字眼衣服的短片,但手机内有周穿著该衣服的照片。

周回复亲友短讯称知道已成了名人

周事后亦有在Whatsapp向亲友承认媒体拍到的人是他,有人叫他不要外出,亦有人称可以收留周,周则向他人称,已烧了衣物及换了新眼镜以改变外貌,亦有向朋友传送他烧衣服的片段,他更自言知道已成了名人和被通缉。他的手机内亦有拍到他案的新闻截图。罗及周均于同年7月16日被捕。

受伤警复职后转任文职工作

事件中左臂被插伤的男警,伤口只有2厘米长,但却深入肌肉。他翌日出院后,曾发烧并再入院,并发现伤口有感染。该警员因伤获病假106天,并要做物理治疗。现在仍不时有轻微痛楚,复工后转做文职工作。

案件编号:DCCC 189, 210,8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