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和藏毒罪 乔映瑜须隔离今未能出庭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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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人之一的乔映瑜涉偷渡离港,途经内地水域时被捕,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在内地被判因两年。乔映瑜昨(22日)在内地刑满出狱,因在港涉嫌参与一宗制造及藏有爆炸品案,故移交香港警方。乔现被控藏有危险药物及妨碍司法公正两罪,今(23日)在粉岭法院提堂,控方指乔因须隔离观察未能到庭应讯。案件押后至8月31日再讯,届时若乔未完成隔离可获豁免出庭,并押后至9月6日或较早可行的日子再讯。期间乔交由惩教署看管。
女被告乔映瑜(35岁,无业),被控一项作出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或一连串作为罪,指其于2020年1月至8月23日期间,在香港,连同一个称作“废中”的人、一个称作“恩典”的人及其他 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或一连串作为,即协助乔与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 张铭裕、严文谦、黄临福、黄伟然、李子贤、郭子麟、邓荣然 及李宇轩逃离香港司法管辖区,以阻止及阻碍对香港警务处的调查及/或因该调查而引发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诉讼;
乔在另案中被控一项管有危险药物,指其于2020年1月14日,在香港九龙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厦1楼某室管有危险药物,即2.98克草药形态的大麻。
案件编号:FLCC1104、110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