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四人涉虚报职业、薪金 诈骗永亨财务按揭贷款1,300万元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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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6日)分案起诉四名按揭贷款申请人,控告他们涉嫌虚报职业及薪金,以诈骗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永亨财务)向他们批出贷款共约1,300万元,其中有人涉嫌伪称月薪逾20万元,
四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周四(18日)将于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分案起诉四名按揭贷款申请人,控告他们涉嫌虚报职业及薪金,诈骗一间财务公司向他们批出贷款共约1,300万元。(资料图片)

四名被告为按揭贷款申请人,年龄介乎49岁至57岁,包括张良、彭雪燕、杨佩红及司徒强生。四人被控5项欺诈罪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

涉伪称为高级经理或经理 月薪8.5万元至15万元

首三宗涉及张良、彭雪燕及杨佩红。案件被指发生于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三人当时透过两间财务中介公司,向永亨财务申请按揭贷款。

三人涉嫌各自与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财务伪称,她们分别是一间公司和教育中心的高级经理,以及一间物流公司的经理,月薪由8.5万元至15万元不等,意图诈骗而诱使永亨财务批出三笔按揭贷款,金额约170万元至约380万元。

疑伪称为月薪20万元

最后一名被告则涉司徒强生,被指发生于2018年5月至8月,当时他为其父亲所持有的一个物业,透过另外一间财务中介公司,先后向永亨财务申请按揭贷款和装修贷款。

该两项控罪指,司徒强生涉嫌与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财务伪称他是一间工程公司的工程总监,月薪逾20万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永亨财务向他批出310万元的按揭贷款,以及80万元的装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