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交出七警片段 律师:传媒不能成为警方调查工具
传媒向来有监察社会的功能,有其独立性,不能成为警方调查案件的工具。
警方在七警涉嫌殴打曾健超,及曾涉嫌袭警的案中,罕有地在案件开审前数月,才向法庭申请迫令传媒交出新闻材料作为案件的证据,且不止于交出影片,更要供出摄影师名单。
代表警方的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更扬言,即使法庭拒绝颁命令,他们仍可以发传票传召证人。惟各传媒机构的律师均向法官力陈,这决定关乎新闻自由,着法官不能忽视新闻自由也是公众利益里重要的一环。
代表有线宽频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指出,传媒向来有监察社会的功能,有其独立性,不能成为警方调查案件的工具,否则公众便会失去对传媒的信心。
他又称,其实事件发生后,相关新闻片段广泛流传,后来曾健超投诉有警员对他施袭。警方曾发信邀请有线电视协助,希望能提供与案有关的相关资料,当时有线没有回复,警方也没有追问,与现在穷追猛打,迫令交出未经删剪片段及摄影师名单的态度折然不同。他认为警方现在的申请,有损新闻自由,并不符合公众利益。
这些新闻材料涉及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是必须受到保护。
记者需要冒生命危险在前线工作,像近日旺角暴乱事件中,不单有无线摄影记者遇袭,更有人网上扬言要袭击无线摄记,无线有责任保护摄影记者的安全。
电讯盈科的资深大律师李定国则指出,这是一宗很不寻常的案件。警方手上已有证据提出检控,然而案件开审在即,却要求传媒机构交出新闻材料,有些影片更是与事件无关。李定国称,若法庭确实认为传媒要交出原装片段及摄影记者姓名,他们亦会合作。但他强调,这些新闻材料涉及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是必须受到保护。
无线电视的律师莫子应则称,警方的申请会损害新闻人员的采访自由,并会影响前线工作者的人身安全。他称记者需要冒生命危险在前线工作,像近日旺角暴乱事件中,不单有无线摄影记者遇袭,更有人网上扬言要袭击无线摄记,无线有责任保护摄影记者的安全。
苹果日报的律师亦指出,若法庭批准申请,会做成错觉,令人以为传媒是有必要协助警方调查。
公民党成员曾健超被指于占领运动期间,在龙和道花向11名警员淋拨液体,并抗拒4名制服他的警员而被控袭警及拒捕,案件已排期于今年4月在东区法院开审。他亦投诉于2014年10月15日遭七警在龙和道花槽殴打,七警涉嫌殴打曾的案件已定于今年6月在区域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