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候选人涉虚报法律及形象费 图骗4.6万选举开支提堂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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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西地方选区的候选人许孝良,涉嫌在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向选举事务处提交虚假选举申报书,企图欺诈选举开支逾4.6万元,被廉政公署控告“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及企图欺诈两罪。案件今(5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辩方申请押后至9月9日再讯,以待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5千元保释候讯,期间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定期到警署报到,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许孝良(36岁,无业),被控“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指他于前年9月29日,在香港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他所提交的选举申报书内,作出明知或理应知道属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即许曾因法律服务、个人仪表形象训练服务及选举助理(即文栩鑫和何雪熙)的薪金而招致合共港币 46,460 元的选举开支。

被告许孝良在东区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涉虚报法律及形象训练费用

许另被控一项企图欺诈,指他同日向选举事务处讹称:他曾在2020 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招致合共46,460元的选举开支,包括法律服务费用,及个人仪表形象训练服务费用,并两名人士,即向文栩和何熙支付的薪金,并讹称两张文件,包括:从李伟明律师行取得法律服务后而取得的账单,及一张他从Hi-PROTEN.HK接受个人仪表形象训练服务,从而获发的收据,均为真确,他并已悉数支付向和何相关服务的薪酬,意图欺诈而企图诱使选举事务处支付46160 元。

案件编号:ESCC 1473/ 2022